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兩男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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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於二○一九年年底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暴徒製造及提供武器,意圖造成嚴重傷亡。其中一名三十四歲被捕男子亦涉嫌在其社交媒體平台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內容包括煽動他人憎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及作出不守法的行為。另外,一名五十歲被捕女子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企圖協助其中一名被捕男子移除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行動中,警方共檢獲約二十五萬港元現金,相信與案件有關。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然繼續。
警方強調,任何人參與或支援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均屬嚴重罪行。有關暴動及煽動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及七年。警方必定恪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正執法。
完
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16分
香港時間22時1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