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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庫局局長就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提出的先行措施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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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十月二十日)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提出的先行措施。以下為財庫局局長及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發生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公眾期望政府採取果斷和有效的跟進行動。為此,我在八月成立了「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專責小組),聯同多個政策局和部門的同事,與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流署)一起以主人翁思維審視現有的政府採購機制和程序,務求完善現有採購制度,推出措施堵塞漏洞,做好把關工作。
 
  在審視機制和程序的同時,我們注意到有關事件固然涉及個別公司的懷疑欺詐行為,但同時亦顯示相關人員在盡職審查和應對潛在欺詐行為方面,其洞察力和警覺性未能配合現今商業社會狀況,亦與合理期望有明顯落差。我和專責小組都認為,要確保政府人員日後能更有效執行採購工作,必須從根本去重塑工作文化,提升採購人員的盡職審查能力和在制度上賦予他們足夠權力,讓他們除了擔當公平競爭的推動者,更重要的是做好政府採購的把關者。
 
  正如早前承諾大家,我會在整個檢討完成前就一些重點事項提出即時可行的方案。經過商討和研究,專責小組提出了六項先行措施,我已督導物流署即時落實。這六項先行措施圍繞三大方面,分別是(1)制度改革、(2)加強部門間的信息互通和(3)重塑工作文化。我現在向大家介紹詳情。
 
  首先,制度改革是要針對盡職審查及招標和合約管理方面的不足:
 
(一)發放內部指引訂明盡職審查具體要求
 
  物流署八月底向各政策局和部門發出內部便箋,就採購和管理合約過程中須做好盡職審查的節點作出提醒。當時,物流署亦密鑼緊鼓起草內部工作指引,以訂明在擬備招標文件、評審標書及合約管理各個階段進行盡職審查的具體要求和提供詳細指引。這份內部工作指引今日已經發放給政府內負責做採購的人員,讓他們進行採購和管理合約時更有把握,包括驗證文件、背景審查、實地視察,以及應對可疑事項的跟進行動。我想強調,指引的目的不是要採購人員機械式核查項目清單,即不是單純check the box,絕對不是,而是讓有關人員明白各個採購階段的應有考量,並懂得如何應用於各式各樣的政府採購,從而有效防範潛在欺詐行為。
 
(二)成立「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加強抽查
 
  過往,物流署一直設有內部審計專隊查核各部門的採購過程有否遵從相關規例和指引。為了提升各部門採購時的警覺性及防範意識,物流署十月起已經擴大這個專隊的職能,並重組為「採購及物料管理審核組」,作為第三方審查專隊,以風險為本原則加強抽查各部門採購時的盡職審查工作。審查期間若發現有不足的地方,審核組將適時上報有關部門首長正視,徹底改善各部門的採購流程。
 
(三)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加強審查和管理合約權力
 
  有指引可跟,有專組可用,也需要配以適當法律依據理順同事執行盡職審查的工作。因此,我們會加強政府在招標和合約管理方面的權力。物流署今日已修訂《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規定投標者和承辦商須同意政府可直接向第三方核實所提交資料的真確性,以及容許政府在審核標書過程和合約期間進行實地視察等。我們相信經修訂的條款不單可以協助政府在審核標書時阻截有問題的標書,更可以在發現承辦商提交虛假陳述或不真確資料時,即時終止合約,維護政府的權益,保障公帑。
 
  要做到準確判斷,充足的資訊是其中關鍵。為此,第四項先行措施便是要加強部門間的信息互通。
 
(四)設立電子資料庫共享資訊
 
  作為政府專職採購和物料供應的部門,物流署固然每日會進行不少的採購項目,但各部門亦會自行根據其需要進行採購。不同政策局和部門因應其需求,接觸的承辦商也不盡相同,標書的設定也會有差異。這些「不同」與「差異」正正是其他部門所未能掌握的寶貴經驗,我們認為若能將這些資訊,包括承辦商履行合約時出現過的異常情況在政府內部加強互通,將對同事極具參考作用。
 
  因此,物流署已於十月中正式推出了一個內部電子資料庫,作為整個政府各局各署互通的採購資訊網。電子資料庫只開放予政府內部使用,持續蒐集各部門有關承辦商投標情況和合約表現的資訊。透過共享資訊,部門在採購以至評標時便有多一重參考,同事就可更有效地及早識別高風險投標者。
 
  政府人員進行採購向來也依規循矩,但在現今社會,我們實在要多點心:多一點疑心、多一分小心,也要更加上心,我們認為這些工作需要從培訓和重塑工作文化去做。
 
(五)加強人員培訓防範詐騙
 
  事件發生後,我們意識到同事對詐騙行為的認知和警覺性不足。因此,我們隨即聯絡了香港警務處和香港海關,邀請他們運用其專業知識和經驗,於九月為負責採購和財務工作的人員舉辦講座,透過講解騙案手法,向同事傳授各種識別技巧,提升他們的防騙意識,共有超過750人次參加。
 
  剛才提到物流署已發放新的內部工作指引,署方亦正安排培訓班,為同事詳細講解,讓他們能掌握執行細節。
 
(六)建立主人翁工作文化
 
  無論有多嚴謹的制度、多完善的執行工具,但「人」始終是採購和合約管理重中之重的元素。我認為培養同事的主人翁意識,重塑工作文化,會令同事為政府進行採購時,像為自己購物一樣謹慎。同事若能將這種意識植入他們日常工作中,自然便能做好把關工作,保障政府和公眾利益。
 
  我們在構思及落實上述各項措施時,透過不同渠道鼓勵同事提出意見,當中包括物流署在九月舉行兩場員工交流會,並在草擬各項優化措施時主動諮詢各部門負責採購的同事。我們細心採納同事的意見,亦照顧他們的關注和憂慮,提供適切的指引和工具。我們希望透過雙向的溝通,賦能採購人員、培養同事的「當家」意識,令他們有「作主」的能力和擔當。
 
  日後,物流署也會將這種主人翁工作文化融入入職培訓,讓新同事自入職起便能將這種心態植根心中,更好掌握市民對使用公帑及保障政府權益的期望。
 
  相信大家都明白,心態上的改變並非一朝一夕可以達成。物流署會繼續透過入職培訓、恆常培訓活動和員工交流會等,將「盡職盡心,採購為民」的主人翁心態化成部門的工作文化中一個核心部分。
 
  我們相信,能早於檢討報告發表前落實這些先行措施,是對社會聲音的正面和積極回應,也表達我們落實改革的決心。
 
  就一些牽涉政策層面比較廣的優化方案,專責小組正進行研究,我們會繼續以「表裏兼顧、標本兼治」為目標,讓政府採購工作更臻完善,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另外,我們今早已收到審計署就審查採購樽裝飲用水招標過程所提交的管理建議書。我十分感謝審計署同事盡心為我們審視了事件,查找招標過程中有所疏漏或不足之處,也提出不少建議。審計署的建議與我們已經落實的先行措施和正研究的長遠優化方案方向一致,我們會詳細研究,令長遠優化方案能更全面、更徹底地為我們的採購和合約管理機制帶來革新。
 
  管理建議書同時點出事件中有人為疏漏的情況。我在八月專責小組首次會議後曾向你們說過,若調查發現有人為因素,政府必定會嚴肅處理。因此,下一步的工作就是進行紀律調查,釐清有關涉事人員在事件上的責任、是否涉及違反政府或部門規定從而構成不當行為而需要紀律跟進,抑或是工作表現未能達到其職級及經驗應有的標準而需透過管理措施處理。
 
  一般紀律調查是會由部門自行去進行,但由於處理是次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的過程涉及物流署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高層同事,我認為適宜由從未參與事件的政府人員進行調查,以示公正。為此,我已邀請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女士負責進行紀律調查,劉女士是政府最資深的常任秘書長,由她負責這項工作是適合的。初步看來,紀律調查會涉及十多名來自物流署及庫務科的同事。
 
  正如我們一直處理今次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的做法,我們會繼續站在公眾利益的角度,開誠布公,所以雖然審計署的管理建議書只是給予部門,但我們會將整份管理建議書全面公開,展現我們處理事件的透明度和革新的決心。
 
  接下來,我將時間交給劉女士(Alice)。
 
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大家好。正如局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剛才所說,審計署已就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完成了他們的工作,亦已提交報告。他們的建議除指出政府在採購過程和合約管理方面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外,同時亦點出事件中似乎有人為疏漏的情況,所以有必要進行紀律調查。

  紀律調查的焦點是希望釐清涉事人員在事件上的責任輕重,例如是否有人員在行事過程中違反政府或部門的內部規定,也就是說有不當行為,因而需要向他們作出紀律跟進;又或是否有人員工作表現未能符合其職級及經驗應有的標準,因而需向他們採取管理措施。

  我們會即時開始調查工作。在調查過程中,我們會覆檢相關文件,以識別哪些是涉事人士,再聯絡他們要求作出陳述。如果有需要,可能亦會約見其中一些涉事人員。整個過程的目的是希望可以找出在事件不同階段中所有涉事人員所扮演的角色及應該承擔的責任,例如在準備招標文件及審批標書的過程中有否做好、做足盡職審查;以及在批出合約後,在合約管理過程中發現問題時有否妥善處理、有否疏漏之處等。

  我們的目標是於今年年底完成有關調查。若調查顯示任何人員有紀律或表現問題,會交由公務員事務局跟進。多謝大家。
 
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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