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全面調查漁農自然護理署處理狗隻新領及續領牌照的安排(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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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十月十七日)宣布展開全面調查,詳細審研現時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處理為狗隻新領及續領牌照的程序和機制。
《狂犬病規例》規定,在本港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都必須領有牌照、接種狂犬病疫苗和植入晶片。漁護署轄下各區動物管理中心提供為狗隻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及簽發牌照和植入晶片的服務。
申訴專員公署接獲市民的申訴,指他最近帶同已植入晶片的狗隻到漁護署的動物管理中心為該狗隻新領牌照時,才得悉漁護署加入了新要求,狗主必須出示狗隻的合法來源證明(例如從寵物店購買狗隻的收據或狗隻的防疫注射記錄),才能為狗隻申領牌照。申訴人最終須帶同狗隻回家取回證明,再返回中心以完成手續。申訴人指漁護署未能為加入該項新要求作合理的解說,又指當時該署的網頁沒有提及該要求。
陳積志表示:「飼養狗隻作寵物在香港越趨普遍,《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也包括推廣寵物友善場景的措施。社會逐漸傾向人寵共融,漁護署為申請狗隻牌照訂立的程序和要求必須合理,向市民提供的資訊亦必須清晰,方便狗主適時為狗隻領牌、接種疫苗及植入晶片,以及為狗隻續牌及再次接種疫苗,這對於防止狂犬病爆發及有效監察狗主履行責任,以維護狗隻權益和福利至為重要。因此,我決定展開這項全面調查,詳細審研現時漁護署處理狗主為狗隻新領及續領牌照的機制和程序,以及探討當中有否改善空間,提出適切改善建議,優化漁護署服務以便狗主妥善照顧其狗隻。」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請於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或之前把意見送達申訴專員公署:
地址: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
傳真:2882 8149
電郵:cic-afcd@ombudsman.hk
完
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