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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根據《消防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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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九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消防條例》第25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首先,感謝各位議員剛才對擬議《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規例》)以至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所給予的寶貴意見,以及支持政府就註冊資格準則的立場。

  在辯論結束前,有兩點我想重點強調。首先,在我們引入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後,大家可以放心,消防處會繼續提供現有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發出證明書的服務。政府推出計劃,目的是為牌照處所的牌照申請人提供多一個選擇,讓業‍界可自由選擇由消防處或由註冊消防工‍程‍師提供的服務,方便營商。所以,業‍界在牌照申請過程中,可根據他們的需要繼續選擇使用消防處提供的服務,或聘請註冊消防工‍程‍師。

  另外,我想強調,一如我們推行其他措施,消防安全是絕對無任何妥協空間,這也是我們推行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時的原則。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時指出,《規例》訂明了一套嚴謹的監管機制,除了在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申請門檻上設定高標準,確保申請人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資格,堅守消防安全底線外,新規例的條文將涵蓋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的實施細則,包括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註冊機制和職責、紀律處分和上訴機制,以及就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發出實務守則。在監察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表現或工作質素方面,註冊消防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消防安全要求,在發給牌照申請人之前須先經消防處審批,確認無誤後才可進行批註,以構成高度保障。此外,待消防工程完成後,消防處會根據風險高低抽查百分之七十的消防裝置和通風系統,確保驗收妥當,並會根據風險為本,優先將高風險場所納入抽查範圍,例如使用明火或油炸的食肆,以及面積或人流量較大的地點,確保消防設施符合安全要求。我們亦設立紀律制度,如有投訴牽涉註冊消防工程師,將有紀律委員會進行審理。我們亦有條文就利益衝突的情況作出規範,以確保制度公正透明。相關機制,我們是寫進法例之中。此外,為實施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而成立的委員會等,均指明為《防止賄賂條例》附表1內的公共機構,使他們在防止賄賂及舞弊行為方面受到《防止賄賂條例》規管。上述監管機制以至擬議《規例》正好體現我們對消防和公眾安全的嚴格重視和高度負責。

  接下來,我想回應兩點剛才議員就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所提出的其他意見。

  首先,有議員關注是否有足夠的註冊消防工程師應付市場需求。市場上合資格成為「註冊消防工程師(風險評‍估)」的人數約為200人,而合資格成為「註冊消防工程師(消防裝‍置)」或「註冊消防工程師(通風系統)」的人數則各有大約2 000人。為了吸納更多人才加入註冊消防工程師行列,消防處會按實際需要舉辦面試場次。此外,消防處亦會推出專業課程及加強相關宣傳和推廣工作。隨着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的實施,市場上將逐漸有更多註冊消防工‍程‍師,令相關收費更具競爭力。

  剛才亦有議員關注我提及的註冊消防工程師的服務收費。相關收費會由市場的供求力量決定。消防處過往曾委託顧問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相關費用視乎一籃子因素,包括有關處所的類別和大小、項目性質、工程的複雜性、服務提供者的規模、註冊消防工程師服務在市場上的供求和市場競爭情況等。我相信,隨着計劃的實施,市場上將會逐漸有更多註冊消防工程師,市場環境會有所調節,有助促使相關收費更具競爭力。

  我留意到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與消防界別顧問小組早前聯署指出,在保障公眾安全的大前提下,實施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是香港消防安全規管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他們亦指出,我們透過建立一套完善的專業註冊和監管機制,為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在提供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發出證明書的服務時,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和專業基礎。

  我亦留意到社會上有意見認為,這個計劃是香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次制度創新,擬議《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既以嚴謹資格要求守護消防安全,亦以透過市場化參與提升效率;亦有人指出,這個計劃不單為處所牌照申請人提供多一項服務選擇,更是善用市場上專業和合資格的人力資源,推動香港消防工程專業發展的重要一步。正如我們一直指出,這是無損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的一個多贏計劃。

  在此,我再次感謝立法會、業界和各持份者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過去積極推動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政府將繼續與各專業團體就該計劃保持緊密聯繫,以期推動保障消防安全和便利營商並行的政策措施。

  主席,我謹此陳辭,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這項決議案。多謝主席。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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