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建議為用作出航船隻燃料的甲醇提供免稅
*********************
  政府建議修訂《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下的《應課稅品規例》(第109A章),旨在為擬放置於出航船隻的油缸內作燃料使用的甲醇提供免稅,以鼓勵本地加注業發展,並支持香港發展成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說:「香港是國際航運中心和主要船用燃料加注港。為支持國際航運業綠色轉型,我們在二○二四年十一月發布了《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提出循多燃料方針把香港發展成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及交易中心。在各類綠色船用燃料中,僅甲醇(包括以可持續方式生產的綠色甲醇及傳統甲醇)在第109章下須徵稅。因此,《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附篇中已宣布將向擬用作出航船舶燃料的甲醇提供關稅優惠,以提升香港甲醇加注服務的吸引力,並促進相關產業發展。」
 
  立法會可藉決議批准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第109章訂立的《2025年應課稅品(修訂)規例》。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將於十月十五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通過決議。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