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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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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今日(九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
 
  這項議案的目的,是請議員批准訂立《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為落實強積金(強制性公積金)「全自由行」首階段方案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礎。
 
  現時僱員透過俗稱「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在一般情況下,可以選擇在每個公曆年內一次將僱員自己所作的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僱員強制性供款),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的供款帳戶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的個人帳戶。
 
  「半自由行」一直深受公眾歡迎。自二○一二年十一月推出以來,在「半自由行」下進行的轉移個案累計超過100萬宗,涉及的強積金權益超過500億港元。
 
  落實「全自由行」將有助進一步提升僱員對其強積金投資的管控,鼓勵他們更積極管理強積金戶口及投資策略,同時推動強積金市場競爭,促使受託人繼續降低收費、提升基金表現和服務質素,從而充實勞動人口的退休儲備。作為落實「全自由行」的第一步,我們建議修訂相關的附屬法例以落實首階段方案。具體而言,根據首階段方案,今年五月一日或之後入職的新聘僱員可在一般情況下,在每個公曆年內,將現職僱主所作的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僱主強制性供款),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的供款帳戶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的個人帳戶一次。
 
  首階段方案的運作模式與「半自由行」大致相同,以減輕對僱主所構成的行政負擔、確保強積金制度的效率,以及方便公眾理解。
 
  至於次階段方案,即是可惠及今年五月一日前入職的現有僱員的方案,由於仍有需要區分及追蹤僱主強制性供款的轉移,以作可能的強積金「對沖」之用,我們建議為現有僱員設立一個全新類別的專項帳戶,以接收由現職工作轉出的僱主強制性供款。由於次階段方案涉及較複雜的修例工作,需要較多時間釐清細節,我們的目標是在明年諮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相關修例建議。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於今年三月就強積金「全自由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勞工界及僱主代表普遍均支持強積金「全自由行」的具體方案,認為方案已考慮到新聘僱員和現有僱員的期望,並兼顧強積金制度執行不同運作的需要,在維持制度效率的同時避免繁瑣程序。
 
  在通過必要的法例修訂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將來會在憲報刊登公告,就首階段方案及次階段方案分別指明一天為生效日期。考慮到盡早落實首階段方案可讓今年五月一日或之後入職的僱員受惠,我們建議在考慮受託人加入積金易平台的進度、完成所有必要的行政及其他準備工作所需的時間,以及徹底做好風險管控的情況下,將來會率先落實首階段方案,同時會盡力縮短實施兩項方案之間的時間,讓今年五月一日前入職的僱員亦可早日參與「全自由行」。
 
  我們已於今年六月二日就上述修例建議徵詢了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的意見,並獲委員普遍支持。
 
  我懇請議員支持通過這項議案。多謝主席。
 
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3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