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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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根據目前法例,持有認可國家或地區簽發的海外駕駛執照的人士,可無須通過本地駕駛考試,獲直接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免試簽發駕駛執照)。據報近日有「排隊黨」公然在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該牌照處)附近及社交平台(例如小紅書等)兜售免試簽發駕駛執照代辦服務,並有人清早在該牌照處輪候領取即日籌號後轉讓,懷疑濫用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代辦服務是否違法;
(二)有否檢視現行法例是否足以打擊上述懷疑濫用服務及轉讓籌號的行為;如有,詳情為何;
(三)政府將採用甚麼方法打擊上述懷疑濫用服務及轉讓籌號的行為,包括會否考慮在社交平台(例如小紅書)或該牌照處進行「放蛇」行動;如會,詳情為何;及
(四)鑑於目前免試簽發駕駛執照有龐大需求,當局會否考慮優化現行的派籌機制或申請流程(包括現時網上預約服務系統),以縮短申請者的等候時間並提升整體效率?
答覆:
主席:
運輸署按照《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第374B章)(《規例》)第11(3)條的規定執行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免試簽發」),讓持有由《規例》附表4載列的32個國家和地方(認可國家或地方)所簽發的駕駛執照的人士,在符合指定條件下,可無須通過本地駕駛考試而獲直接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以駕駛私家車、輕型貨車、電單車及/或機動三輪車。
根據《規例》,在申請「免試簽發」時,有關認可國家或地方簽發的駕駛執照必須仍然有效或有效期屆滿不超過三年,以及是申請人在簽發國家或地方經成功完成有關的駕駛考試後而獲得的。此外,申請人必須年滿十八歲,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1)持有的駕駛執照是申請人在簽發國家或地方居住不少於六個月的期間發出;或(2)在緊接申請前申請人已持有該認可國家或地方的駕駛執照不少於五年;或(3)申請人持有該駕駛執照簽發國家或地方的護照或同等的旅行證件。
就林順潮議員的問題各部分,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至(三)為便利市民,如同其他牌證申請服務,運輸署接受「免試簽發」申請人按需要選擇親身或委託代理人(包括家人、朋友等)遞交申請及證明文件。為符合《規例》下就「免試簽發」的資格要求,不論是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均須在遞交申請時提供多項真實及準確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包括認可國家或地方發出的有效駕駛執照、申請人護照/其他旅遊證件、居住證明或駕駛執照細節證明書等證明文件),供運輸署職員即場審核。運輸署一直以嚴謹的方式處理申請,確保每份獲批的申請均屬正確。
現時,「免試簽發」申請人可經網上預約或在牌照事務處領取即日籌以使用櫃位服務,遞交申請文件。有關領取即日籌方面,為維持輪候秩序,運輸署已進一步派員加強巡查,並增設圍欄分隔輪候「免試簽發」籌號及其他一般駕駛執照服務籌號的人士,和劃分指定輪候位置。此外,就「免試簽發」,該署會指明輪候籌號次序,以防止插隊等情況。運輸署一直有張貼告示,及派職員及保安人員在場提供適切協助。如發現有影響公共秩序的行為,會交由警務處跟進。
為加強核對取籌人士身分,運輸署已提升即日籌的派籌系統,確保使用同一身分證明文件的人士在每一個時段只可取一籌。櫃位人員會嚴格核對使用者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確保取籌人士與櫃位服務使用者為同一人,以阻截籌號轉讓。如發現有違規轉讓,所有相關籌號即告無效,申請概不受理。
為針對有部分人士在領取即日籌後兜售代辦服務,運輸署將於二○二五年八月中起再進一步優化派籌系統。屆時,所有取籌人士於輸入其個人身分證明文件號碼之餘,亦須同時輸入「免試簽發」申請者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而有關資料會列印於籌號上。使用櫃位服務時,櫃位職員將核對該籌號的持有人及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如任何身分證明文件號碼與籌號上列印的不符,該籌號即告無效,有關申請亦不獲受理。有關優化安排可遏止任何人在取籌後憑籌號兜攬生意。運輸署會於網頁公布有關派籌輪候系統的最新運作安排,並會透過社交媒體公布有關信息。運輸署人員會在場張貼告示,並會安排向在場的市民提供協助。
(四)運輸署一直非常關注輪候取籌及網上預約的情況,並採取針對性的優化措施。除上述關於即日籌的優化安排外,在網上預約方面,運輸署將加強與有關駕駛執照簽發機構的合作,例如由二○二五年九月起查核經網上預約提供的內地駕駛證的申請人資料,如發現資料不真確,有關網上預約將會被取消,名額會重新開放予其他申請人預約。有關措施可確保提升系統有效運作。
運輸署會持續檢視上述優化措施的成效,適時調整相關安排,並繼續推動牌證服務電子化,從而調動更多櫃位辦理如「免試簽發」等必須經櫃位處理的申請。
完
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5分
香港時間1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