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四月份消費物價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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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為-0.1%,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變動率為0.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的變動率均為0.0%。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五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2.6%、1.8%及1.6%,而二零二五年三月份的相應升幅分別為2.0%、1.2%及1.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五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1.4%、1.1%及1.2%,在二零二五年三月份的升幅則分別為1.4%、0.9%及0.8%。
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止的三個月的平均每月變動率分別為-0.2%、-0.1%及-0.1%,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變動率分別為0.1%、0.0%及0.0%。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止的三個月,經季節性調整的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每月變動率均為0.0%,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止的三個月的相應變動率則分別為-0.1%、0.0%及0.0%。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二零二五年四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上升13.2%)、交通(上升3.8%)、住屋(上升2.8%)、雜項服務(上升2.1%)、外出用膳及外賣(上升1.3%)、雜項物品(上升1.0%),以及煙酒(上升0.4%)。
另一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二零二五年四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衣履(下跌4.1%)、耐用物品(下跌1.6%),以及基本食品(下跌1.3%)。
以二零二五年首四個月合併計算,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1.7%,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分別為2.3%、1.5%及1.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3%、1.5%、1.1%及1.1%。
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止的三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1.6%,而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上升2.2%、1.4%及1.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1%、1.4%、1.0%及1.0%。
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止的十二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1.7%,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相應升幅分別為2.2%、1.6%及1.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升幅則分別為1.2%、1.3%、1.1%及1.1%。
評論
政府發言人表示,通脹壓力在近月大致維持溫和。四月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於復活節假期較遲來臨(今年在四月開始,而去年則在三月底開始),令與旅遊相關的費用錄得明顯按年升幅。基本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去年上升1.3%,上月的升幅為1.0%。各主要組成項目的價格壓力大致維持受控。
展望將來,整體通脹在短期內應維持輕微。本地成本和外圍價格壓力應會持續可控。政府會密切監察相關情況。
進一步資料
表1列載二零二五年四月份的消費物價各類別指數及按年變動率。表2列載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率時間數列,以及在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後的相應變動率。參考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情況,可幫助辨析消費物價的最新趨勢。表3列載經季節性調整的消費物價指數在最近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的時間數列。圖1則顯示原來及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率,以及基本通脹率。
更詳細的統計數字刊載於《消費物價指數月報》。用戶可於統計處網站(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060001&scode=270)瀏覽及下載該刊物。
按照慣例,統計處每年檢討及更新消費物價指數的開支權數。從二零二五年四月的統計月份起,統計處在編製消費物價指數時採用了更新至二零二四年的開支權數。此項更新旨在更好地反映近期住戶消費模式的變化,確保消費物價指數能更準確地反映消費者所面對的通脹情況,並完全符合國際建議。
有關消費物價指數的查詢,可與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組聯絡,電話3903 7374或電郵cpi@censtatd.gov.hk。
完
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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