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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向立法會發言後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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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發言,其後在立法會大樓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我首先感謝傳媒朋友一直以來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進行廣泛的報道,讓社會知道立法的過程和進度,我對你們長時間和專業的工作表示感謝。

  今日,是香港的歷史時刻,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的歷史時刻,是特區第六屆政府和第七屆立法會終於共同完成光榮使命的歷史時刻,是香港特區共同譜寫光榮歷史的驕傲時刻。今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終於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是習近平主席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周年,在今年今日,我們履行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我將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案,並會在二十三日將《條例》刊憲公布實施,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在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正式生效。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一部防禦性的法律,是防禦外部勢力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法律。這部法律是讓香港有更堅固的門,更有效的門鎖,防範有人闖入我們家園,侵害掠奪,如果他們不闖入我們的家,我們不會理會他們,但如果他們選擇這樣做,我們必須要有有效法律保護自己,懲治他們。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讓香港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活動、外國情報單位的陰謀陷阱和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可有效防範「黑暴」、「顏色革命」;可有效防範「港獨」和暴力破壞,我們不需要再擔心破壞分子「攬炒」香港、破壞公共設施、擲汽油彈、縱火、毆打不同意見的市民,把香港推到深淵,摧毀香港多年的建設。香港的市民從今開始都不會再經歷這些傷害和悲痛。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會帶來社會安全,有了安全,才有穩定;有了穩定,才有繁榮。營商和企業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以成功,否則資金會有所損失,投資和營運會被破壞、被衝擊。因此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會使香港更吸引企業、更吸引投資。在確保安全的同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確保了人權和自由,《條例》已將保護人權和自由的原則清楚明確的寫入了《條例》內。《條例》內的第2(b)條說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兩個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所提及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的權利和自由依法獲得保障。《條例》亦說明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障。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要工作,立法的過程,使我對「一國兩制」的內涵有更深刻的體會。尤其是三點:

  第一,要正確認識先有「一國」才有「兩制」,更不可以以「兩制」抵抗「一國」。回歸26年多,香港曾嚴重走錯了方向,被外部勢力干預滲透、被反中亂港力量騎劫、挑戰中央主權、煽動兩地人民情緒、勾結外部勢力,非法佔中、「黑暴」、攬炒、搞港版「顏色革命」等。但國家始終愛護香港,出手止暴制亂。現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香港國安法》,以及香港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渾然一體、融合互補,確保「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國」是根,根得到安全的保障、更牢固,「兩制」的枝葉就更茂盛,香港更繁榮穩定。

  第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後,「一國兩制」帶給香港的好處會更明顯。「一國兩制」的「兩制」,讓香港可以自由開放發展,同時又獲得國家全力支持和保護。首先,香港維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不變,維持資本主義制度、「馬照跑,舞照跳」、資金自由進出、是單獨關稅區,原有自身法律制度不變,香港可自由開放發展。「一國兩制」下,香港從制度上所得到的已經是無與倫比。再者,當香港有困難尋求幫助的時候,國家一定會幫助香港。回想疫情期間,香港歷盡艱難,中央全力回應香港的求助,內地醫療團隊、檢測人員到港支援,火眼實驗室、流動檢測車、快速檢測包送香港使用、七日建成方艙醫院、開闢水路和鐵路供應食物蔬菜。這一切,香港人都歷歷在目,感激在心。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後,國家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一國兩制」更根深葉茂,香港枝葉茂盛,國家所給予的,香港所得的,都會更豐盛精彩。

  第三,在國家安全得到保障下、在「一國兩制」給予特區的獨特地位和優勢下,香港風光無限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保障了香港社會的安全和穩定,外部勢力破壞不會得逞,我們就不需分神,可全神貫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香港的優勢多的是,我們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只要我們發揮好香港國際城市地位,做好「超級聯繫人」、「超級增值人」,好好發展國際金融中心、航運中心、貿易中心、創科中心等地位和優勢,香港風光無限好,市民將有更好的生活、有更好的收入、有更好的照顧。

  今日,我們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香港建好了安全「屏障」,鞏固了「由亂到治」的「護土牆」,我們可以昂首闊步,在「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上,全速前進,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添幸福。

  多謝大家。

記者:你好。我想問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之後,如何跟《香港國安法》能夠互相有效銜接,相互配合,以「組合拳」方式,令香港成為更穩定、更安全的城市?謝謝。

行政長官:《香港國安法》是針對二○一九年港版「顏色革命」、「黑暴」所制訂,範圍很集中,可以說是窄的。《香港國安法》提及四個罪類,這四個罪類跟《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說的七個行為和活動有兩個重疊。《香港國安法》處理了分裂國家和顛覆兩個罪行,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是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中所提及的七個活動和罪行的另外五個都很全面地處理。所以,《香港國安法》提及兩個罪行,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充分地處理其他在這兩個罪行以外的五個需要處理的罪行和活動。

  第二,《香港國安法》加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還有香港現行的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渾然一體,互相銜接、輔助和補充。

  第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除了處理罪行和活動外,我們更強化不同領域,包括優化訴訟程序、處理潛逃者的不同問題,亦強化了一些執行方面所需要的權力和措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香港國安法》要求特區政府所做的,我們在法律條文方面更清晰地描述,包括特區在甚麼情況下需要協助國安公署履行其職責,以及明確說明香港國安委的運作情況和角色。例如在《香港國安法》中,縱然有四個罪類,但沒有全面處理間諜活動,現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很充分和全面地處理了間諜活動,還有剛才我所說的一些外國情報單位所設的陷阱和陰謀,或一些敵對力量的滲透、破壞等。

  所以整體來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加上《香港國安法》,還有現有在不同領域、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的一些條例,會全面鞏固整體保障國家安全的「護土牆」,確保在保障國家安全方面的所有風險都充分照顧。

記者:這次國安條例由刊憲到現在用了11日便通過,在如此從速的情況下通過,你自己覺得效果如何?外界會如何回應?你個人感受是怎樣?另外,想問未來政府在國安執法方面的策略會如何?會否立其他法例處理剛才所說國安法下的兩項罪名?

行政長官:國家安全風險是無日無之,所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其急切性。大家經歷過二○一九年港版「顏色革命」和「黑暴」,都認清楚國家安全的威脅可以突如其來,可以令我們毫無準備。而且,地緣政治複雜,我們大家都知道不同地方都有一些衝突,這些都令國家安全風險會影響香港、威脅香港,我們要急切地處理。所以,我們提出香港要處理第二十三條立法,我們用了30日作諮詢,而立法會亦用了12天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這正正表現出這條例的急切性。事實上,在不同國家或者地區,他們針對自己國家的安全風險都是很急切地通過法例處理,例如美國的《愛國者法案》,據我的資料顯示,眾議院用一日就通過了法例,參議院也是用一日就通過法例。而且,在「九一一」事件發生後,美國政府在21天之後立即提交草案來維護其國家安全。

  香港第二十三條立法提了26年。再者,第二十三條立法有強大的民意基礎,在我們的諮詢中,有98.6%的意見書表示支持和提出正面意見。所以,社會普遍有一個共識,就是「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確保我們能應付突如其來、手法層出不窮的國家安全風險。

  第二,我們今日三讀通過《維護國安全條例》,亦會在三月二十三日刊憲正式生效。但我們的解說工作、解釋工作會繼續,律政司和保安局的同事會繼續,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都會繼續做解說工作,亦會繼續接受傳媒訪問。另外,我們亦會做各方面的教育,令大家更了解《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之下,整體來說怎樣保障我們的國家安全,以及怎樣去落實。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也好,《香港國安法》也好,是保障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福祉,只是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大家看到,過去我們實施《香港國安法》期間,每一個行動都是按着法律和按着證據去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一些行為和活動。而法庭的審訊更加令我們明白到,不同危害國家安全的一些活動是如何進行。

  我們會繼續令大家更加認識和了解《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條文。在這方面,政府會努力做,我亦相信很多團體亦會配合政府一起再解讀,讓大家更了解《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條文,令到大家更加明白細節。多謝大家。
 
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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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行政長官李家超(左)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發言。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發言。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發言。圖示李家超(第一排左九)發言後,與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第一排左五)、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第一排左四)、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第一排左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第一排左六),於立法會會議廳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第一排左八)和立法會議員合照。
行政長官李家超(中)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三讀通過後,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旁為政務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左)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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