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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就為政府僱員提供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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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就為政府僱員提供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的開場發言:
 
主席:
 
  政府作為良好僱主,一直致力為員工提供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讓他們可以兼顧工作和家庭的需要。今日我們會向委員會簡介政府為員工提供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首先,我先講講主席很關心的五天工作周。我們在二○○六年開始實行五天工作周,目標是在不影響公共服務的水平及效率,以及不增加納稅人負擔的情況下,提高公務員的家庭生活質素。
 
  我們每兩年會進行一次統計以檢視各政策局及部門的人員實行五天工作周的情況。最近一次,正如我剛才所說,截至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約有137 200名公務員以及12 300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和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同事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分別佔當時相應總人數約82%和87%。
 
  公務員事務局會繼續鼓勵部門,在符合有關基本原則的情況下,讓更多公務員以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以及在可行情況下,安排公務員輪任五天工作的崗位和減少每月需要非五天工作的次數。
 
  第二點我想講講的是分娩假及侍產假。在這方面,政府一直帶頭為合資格的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及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僱員,提供優於法例的分娩假及侍產假福利。
 
  我們早於二○一二年四月一日開始,向所有合資格的男性政府僱員提供五個工作天的侍產假,以及由二○一八年十月十日起,即該年的《施政報告》宣布後開始,率先把所有女性政府僱員的分娩假由原來的10星期延長至14星期。
 
  所有在放取分娩假或侍產假前已連續服務超過40星期的政府僱員亦可放取全薪分娩假或侍產假,優於《僱傭條例》下按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計算有薪產假和侍產假的支薪安排。
 
  另外,在例假、婚假和恩恤假方面,我們鼓勵部門管方優先考慮員工因家庭需要而申請的例假。在一些特別情況下,例如個別公務員積存的假期不足,並在具備充分理由的前提下,員工可申請預支最多12天假期或放取無薪假。
 
  政府亦會由今年四月開始向政府僱員提供婚假和恩恤假。在新措施下,政府僱員可因結婚或家屬身故,每次放取最多三天的婚假或恩恤假,體現政府在關愛僱員方面的承擔。所有在職政府僱員均有資格申請。
 
  除了以上的措施,醫務衞生局及衞生署一直鼓勵各政策局及部門實施「母乳餵哺友善工作間」政策,讓產後員工於分娩後一年內可持續餵哺母乳。具體措施包括容許員工在上班時間有集乳時段;為集乳僱員提供具私隱的空間;以及提供可妥善存放母乳的冷藏設施。
 
  此外,政府亦規定在一些新落成的政府處所設有育嬰間設施和哺集乳室。截至二○二三年年底,共有約380間育嬰間設於政府物業內。
 
  主席,政府作為良好僱主,會繼續不時檢視現行安排,以及聽取職方和其他持分者的建議和意見,並且在照顧員工家庭需要和審慎運用公帑之間求取適當平衡,繼續致力為同事提供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
 
  我們非常樂意聽取各位委員的意見,並回答他們的問題。多謝主席。
 
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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