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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將停止營辦的津貼學校的學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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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狄志遠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玫瑰崗中學的辦學團體於去年九月宣布兩個學年後停止辦學,該辦學團體其後於去年十二月宣布,提前在下一個學年停止辦學,而其學生將會轉到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就讀。關於為將停止營辦津貼學校的學生作出的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撇除收生不足的因素,有多少間津貼學校的辦學團體主動放棄辦學權;
 
(二)鑑於據悉,大部分津貼學校會妥善安排其學生於學校停止營辦前在原校順利完成學業,但據報屬津貼學校的玫瑰崗中學的辦學團體計劃於下一個學年起放棄其辦學權,令該校學生無法在原校完成學業,政府如何確保津貼學校的辦學團體盡力讓有關學生的學業在其停止辦學後順利在另一所學校銜接;
 
(三)鑑於據報,玫瑰崗中學就其學生的過渡安排進行了兩次家長意願調查,有部分家長指出,校方因第一次調查結果未如預期而進行第二次調查並改變了調查選項和揀選方案的準則,故認為有關調查為「假諮詢」,政府是否知悉有關詳情;有否監察該校及其他津貼學校進行家長意願調查的情況,以及如何確保它們的做法符合誠信準則;及
 
(四)鑑於據報,玫瑰崗中學的辦學團體決定採用簡單多數制,而非贊成方案的家長人數達有關學生總人數一半的準則下,要求其全體學生在下一個學年轉到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就讀,政府有否檢視,津貼學校是否擁有這種權力,以及如何保障受影響學生及家長的權益?
 
答覆:
 
主席:
 
  就狄志遠議員的提問,本局現回覆如下︰
 
(一)過去五個學年,共有三個辦學團體自行決定並宣布停辦其轄下各一間資助學校;另有一個辦學團體決定把轄下的四所資助學校交予另一個辦學團體繼續營辦。
 
(二)、(三)及(四)任何辦學團體如有意終止營辦其轄下學校,必須向教育局提交詳盡的計劃書,清楚交代時間表、過渡時期的運作模式,以及其他各項細節。教育局會敦促辦學團體以學生福祉為最優先考慮,並會確保學校的停辦安排對學生的影響為最少。在學校的停辦過程中,教育局會密切注意情況,並與相關的辦學團體和學校保持溝通,如學校在安排上有困難,亦會適時提供協助。
 
  辦學團體會因應校情作出不同的停辦安排。一般而言,學校會首先停止取錄中一或小一級學生,並安排在校的高中或高小學生可在原校就讀直至畢業;亦有辦學團體會考慮到在學校停辦前的一兩年,往往出現整體學生人數過少及教職員流失的情況,而資源的相應調整,較難提供寬廣而均衡的學習環境和不利學生的群育發展,因而會盡力及早安排學生轉到其他學校,例如有小學會安排學生轉到其他學校繼續高小學業,有中學會安排學生在完成中三後參與中央學位安排,到其他公營學校升讀中四。
 
  就玫瑰崗中學的個案而言,辦學團體於二○二三年九月通知教育局及相關持份者,基於本港學生人口結構性下降及其財政狀況等各項因素,決定終止營辦其三所學校(即玫瑰崗中學、玫瑰崗學校及玫瑰崗幼稚園)。教育局在知悉辦學團體的決定後,再三提醒辦學團體和相關學校與各持份者(包括家長、校友及教職員)保持緊密聯繫和良好溝通,務實考慮支援學生及教職員的可行方案,並留意學生的情緒,按需要提供適切的輔導與支援。
 
  據本局了解,辦學團體成立「中學過渡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包括辦學團體的代表、玫瑰崗中學的校長、教師、家長和校友代表,共同商議為學生和教職員提供適切的支援,並探討不同可行的方案。過程中,辦學團體和學校聯絡其他辦學團體,舉行家長簡介會,進行意向調查,與教職員、學生和家長保持溝通。
 
  本局知悉,委員會經考慮相關因素(包括意向調查的結果)後已敲定方案,支持全體中一至中五學生於二○二四/二五學年一同轉往另一所中學就讀。辦學團體及學校於本年一月下旬分別與教師及家長會面,介紹過渡安排。
 
  教育局一直留意事件進展,並與辦學團體和學校保持溝通。本局與持份者多番通訊和會面,當中包括與玫瑰崗中學和另一所中學及其辦學團體的代表討論過渡安排,以及協調有關為學生、教職員和家長提供合適協助及支援的方案。本局知悉兩所學校正積極深化及逐步落實相關安排,目標是為教師和學生提供暢順的過渡,以便他們盡早適應學校環境。教育局會繼續就過渡安排提供支援。教育局亦會為有需要的家長和學生提供意見及協助,如有需要,家長和學生可向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查詢區內學校學位空缺的情況。
 
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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