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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企業以非住宅物業作抵押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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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鄧飛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在地緣政治局勢緊張及環球經濟前景不明朗的情況下,有企業在向銀行提出非住宅物業抵押貸款申請以籌集營運資金時受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企業向銀行提出的上述申請,香港金融管理局有否制訂審批標準及限制;如有,詳情為何;
 
(二)對於企業以非住宅物業作抵押取得的貸款,銀行目前批准的融資比率為何;及
 
(三)過去一年,銀行向企業批准的非住宅物業抵押貸款申請宗數,並按季度列出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
 
  就鄧飛議員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後,現答覆如下:
 
(一)金管局要求銀行審慎經營貸款業務和訂立具體的貸款審批標準。就物業按揭貸款,銀行審批時須符合金管局的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因應物業市場的轉變,金管局於二○二○年八月和二○二三年七月兩度上調非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至現時的六成。
 
  至於企業為籌集營運資金而以物業(無論是住宅或非住宅物業)作抵押所取得的貸款,例如透支和貿易融資貸款,銀行會按照自身的風險胃納,訂立一套審慎的信貸審批標準,當中包括採取合適措施了解企業的背景與貸款用途,並就其財政狀況及還款能力作仔細評估。
 
(二)及(三)金管局目前主要定期收集涉及住宅物業的按揭貸款數據,未來會積極研究收集非住宅物業相關貸款的數據。
 
  就企業為籌集營運資金而以物業作抵押所取得的信貸融資,金管局對其融資比率沒有設限。銀行審批每宗貸款申請時,會按自身的風險胃納和信貸標準,全面分析企業的狀況,從而作出信貸決定。換言之,視乎信貸風險程度,某些企業可以從銀行獲得部分抵押貸款,甚或無抵押貸款,這些貸款相對物業價值的融資比率可以超過百分之一百。
 
  據金管局從銀行的了解,雖然整體信貸環境受到環球和本地經濟前景不明朗及利率高企影響,銀行業仍然繼續支持企業融資需求,並沒有收緊信貸審批標準。根據銀行向金管局提交的數據,由於信貸需求有所減弱,銀行授與中小企的整體信貸額度於二○二三年第四季輕微下跌;獲銀行增加貸款額度或維持不變的中小企佔比保持平穩,持續高於百分之九十五。
 
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