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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針對竹棚架作業採取特別巡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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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展開為期兩周的特別巡查行動,針對性巡查全港架設大型竹棚架的建築地盤,包括檢視該等竹棚架的安全及穩固情況,以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

  行動期間,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若發現有違例情況,定必嚴厲執法,包括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及「敦促改善通知書」,以及提出檢控而不會給予警告,以遏止不安全作業。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就昨日(二月二十日)於啟德一個建築地盤發生涉及竹棚架倒塌導致兩死三傷的嚴重工作意外,勞工處高度關注,正聯同相關部門作出深入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及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若調查發現有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法例的規定,定會依法處理。」

  發言人續稱:「本處現正修訂《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守則),內容涉及加強竹棚架的穩定性,包括連牆器的技術要求及禁止擅自改動竹棚架。該修訂亦會要求竹棚架工人須持有有效的安全訓練證書,才可進行相關作業。此外,守則亦會更詳細說明監督工人進行棚架工作的『合資格的人』工作時的要求。我們計劃於今年三至四月推出經修訂後的守則。」

  根據職安健法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違反極嚴重個案會被「可公訴罪行」形式提出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兩年。若僱員違反上述規定,則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勞工處提醒承建商及僱主必須提供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僱員亦須與其僱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
 
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