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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副司長和保安局局長就「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會見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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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二月二十日)就「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律政司副司長:各位傳媒朋友,很感謝工聯會今日下午的安排。我和(保安局)局長來到工聯會,有超過三百多位包括工聯會領導層、工聯會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以及各個工會的代表出席這個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諮詢交流會。非常感謝工聯會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今次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會上,他們亦提出很多非常有建設性的建議,我們已經好好記下來,回去一定會好好參考,以作為往後條例草案的一個考慮。接下來的時間我交給局長與大家談談。
 
保安局局長:多謝副司長。各位香港市民,各位記者朋友,我今日再次以「應變反駁隊」隊長(身分)對抹黑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評論作出反駁。我留意到「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聯同80多個所謂組織發表了聯署聲明,首先我們要了解「香港監察」的背景是甚麼。「香港監察」自從「黑暴」開始就不停要求外國制裁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官員,其贊助人有很多反華政客,包括彭定康;其顧問有很多已潛逃逃犯,包括許智峯和黃台仰,這些都是被香港通緝,亦是在離開香港後不停做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行為的人。
 
  另外,我們來看看這80多個是甚麼組織。這80多個組織大部分都是反中亂港組織,有很多收了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資金,以及收了英國政府資金的組織。他們的聯署聲明內容很多都是抹黑,甚至是無中生有、誤導或錯誤的。首先,他們提到「煽動意圖」罪在第二十三條下會把對政府的和平批評意見刑事化,這是錯的,是不會的。諮詢文件中已就「煽動意圖」罪說得很清楚,是針對挑撥行為,我們亦說得很清楚,基於事實的正當批評是不會違法。
 
  另外,他們又提到要針對處理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官員進行「制裁」,並恫嚇香港的企業不要再在香港做生意。我想說這些法例全世界都有,不只是香港有,為何美國和英國可以,香港卻不可以?還要「制裁」我們處理的官員呢?我不怕你們「制裁」,我本身已經被「制裁」。但我想告訴你們,你越要「制裁」我們,越顯得我們所做的事是正確,你正在用黑社會方式恫嚇我們。最後,他們提到諮詢文件內法庭相關程序的改善措施會影響公平審訊,我告訴大家是不會的,是錯誤和誤導的。相反,這些提議會讓我們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調查做法更公平,更能保護國家安全,包括對疑犯的扣留時間是否應該可以超過48小時呢?在英國,最長(可拘留)14日,新加坡最長是兩年。這些都是基於實施《國安法》後,在執法上看到的短板作出的建議。這些都不是我們獨有,很多外國都有,為何外國可以,我們不可以?
 
    我們再回想看看,這個聯署背後是甚麼人,就是外部勢力,而我們這個國家安全法例第二十三條立法,就是要針對一些危害我們安全的外部勢力。絕大部分香港市民,我所接觸到的,都是支持我們第二十三條立法。正如特首經常提及的例子,我們就是要裝好門窗,不要讓人爆竊,現在就是那些罪犯說,你為何關掉了門,我們爆竊不了,而住在裏面的香港人,大部分都是支持要維護我們安全的。所以我在此跟香港市民說,千萬不要讓這些外部勢力或「走佬」的想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香港人所誤導。我們的第二十三條立法,只是針對這些小部分想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人,對於香港市民的生活得以保障,對於那些在香港做生意的人,令到他們有一個更加安穩的環境。多謝大家。
 
記者:剛剛有講到有一些反中亂港的組織聯署,想問假如第二十三條立法之後,若有組織再次發起聯署,會否因為這個立法而有些行動?
 
保安局局長:首先,是否違法要看實際行動,現時很概括地(描述),(我們)不能這樣說。但無論你是否違法也好,你做這些行為誤導香港市民、恫嚇香港市民,不是事實的(事情),我作為應變反駁隊隊長,有責任告訴香港市民,這些是抹黑、是恐嚇你們、是外部勢力想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由於我們有第二十三條立法,影響了他們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所以他們出來想要誤導大家,抹黑第二十三條立法,我必須要向香港市民指出(真相)。
 
記者:那份聯署最後講到敦促外國商會對當局表示擔憂,想問一下政府與外國商會溝通時,外國商會有何表示?
 
保安局局長:其實我們已經與外國領事及不同的外國商會在不同場合中講解了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原意,以及一些對國家秘密、境外干預和一些他們的關注點,我們已詳細解釋,(他們)是不會誤墮法網的,只要你不危害國家安全就不會有事。任何做生意的、商會、外國商會,包括來香港做生意的,(只要)不是來危害香港及我們國家安全,他們聽完之後(感到)非常清楚,表示明白。多謝大家。
 
2024年2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