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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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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已委任陳凱、甘美霞和李俊豪為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的新委員。五位現任委員周冠英、杜珠聯、何淑瑛、Jason Karas和黃詠詩,獲再度委任。
 
  所有委任為期兩年,由二○二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一月三十一日)表示:「常委會憑着各委員的專業知識,為香港的公司法得以與時並進提供寶貴意見,強化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
 
  他補充說:「我們衷心感謝卸任的吳港平、溫佩麟、林欣琪資深大律師和吳少梅對常委會所作出的寶貴貢獻。」
 
  常委會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能是就《公司條例》和《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修訂,以及就《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由二○二四年二月一日起,常委會的委員名單如下:
 
莫樹聯資深大律師(主席)
陳凱
張頴嫻
周冠英
鍾慧賢
杜珠聯
何超平
何淑瑛
甘美霞
高鼎國
Jason Karas
李俊豪
劉殖強
司馬志
華焯琪
黃詠詩
 
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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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潔鏇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主管
 
簡賢亮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特別顧問
 
李曈薇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法律服務部副首席律師
 
公司註冊處處長
 
破產管理署署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
 
律政司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
 
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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