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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防護中心調查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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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十一月十五日)正調查一宗外地傳入寨卡病毒感染個案,並呼籲市民在外遊期間應時刻採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為。孕婦不應前往寨卡病毒傳播的地區(受影響地區)。

  個案涉及一名過往健康良好的58歲女病人,她自十一月七日起發燒,其後於十一月九日起全身皮膚出疹、肌肉痛及關節痛。她於十一月十二日到明愛醫院急症室求醫,並再於翌日(十一月十三日)到律敦治醫院急症室求診,同日入院接受治療。她的情況一直穩定。

  病人的血液樣本經化驗後,證實對寨卡病毒呈陽性反應。

  個案經化驗確診後,中心隨即展開流行病學調查,初步調查顯示,病人曾於十月三十日到印度,並於十一月十二日返港。她表示外遊期間曾被昆蟲叮咬。根據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的資料,當地曾出現寨卡病毒傳播。

  她的其中一名同行人士於十一月十二日出現相關病徵,並正在明愛醫院留醫。她的家居接觸者至今沒有出現病徵。

  衞生署已通知食物環境衞生署進行病媒監測和滅蚊,並會將個案通報世衞、國家、廣東及澳門衞生當局。署方亦會發信予醫生和醫院,提醒留意最新情況。寨卡病毒感染屬香港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任何懷疑或確診個案均須即時呈報,以展開調查、控制和監察。

  根據世衞的資料,西太平洋和東南亞有多個國家/地區曾出現或正出現寨卡病毒傳播。市民外遊時應加強防範。醫生應提高警覺,留意病人是否有相關病徵和外遊紀錄。

  衞生防護中心港口衞生科一直於各口岸進行巡查和健康宣傳(包括提醒旅客外遊期間採取防蚊措施),確保良好環境衞生及有效防治蚊患,並與相關持份者(如航空公司、旅遊業界等)保持緊密聯繫,適時更新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所有口岸的恆常健康監測會繼續為入境旅客監測體溫。然而,由於大部分病人沒有出現病徵,故此中心呼籲任何人從寨卡受影響地區到港後至少21日內,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減低傳播風險。

  中心發言人表示,寨卡病毒感染是一種由寨卡病毒引起的蚊傳疾病,主要透過受到感染的伊蚊叮咬而傳染給人類。本港現時沒有發現主要傳播寨卡病毒的埃及伊蚊。大部分寨卡病毒感染並沒有病徵。如有病徵,病人通常出現皮疹、發燒、結膜炎、肌肉和關節疼痛、疲累和頭痛。

  懷孕期間感染寨卡病毒是造成初生嬰兒出現小頭症和其他先天性缺陷的原因之一,同時也可引起併發症,如胎兒流產、死產和早產。

  除預防蚊子叮咬及滋生的措施外,市民應注意以下特別須知:

甲、外遊須知
 
  • 外遊人士(尤其是有免疫系統疾病或嚴重長期病患者)於出發前往受影響地區最少六個星期前,應諮詢醫生的意見,並應該採取額外的預防措施,避免受到蚊叮;
  • 如到受影響地區的郊外,應帶備便攜式蚊帳,並在蚊帳上使用氯菊酯(一種殺蟲劑)。切勿將氯菊酯塗在皮膚上。如感到不適,應盡早求醫;及
  • 外遊人士從受影響地區回來後若感到身體不適,如發燒,應盡快求醫,並將行程細節告知醫生。

乙、性接觸傳播
 
  • 到受影響地區外遊,應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及
  • 男性及女性外遊人士從受影響地區回來後,應分別於到港後至少三個月及至少兩個月內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丙、孕婦
 
  • 懷孕婦女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計劃懷孕的女士應注意上述乙項。如計劃懷孕的女士或她們的男性伴侶計劃前往受影響地區,應在外遊前諮詢醫生有關風險。所有旅客包括孕婦在外遊期間和從受影響地區回來後至少21天要使用含避蚊胺(DEET)成分的昆蟲驅避劑;
  • 定期進行產前檢查及告知醫生近期外遊紀錄;
  • 觀察寨卡病毒感染的病徵及若有身體不適,應盡快求醫;及
  • 應避免與曾到訪受影響地區的伴侶發生性行為,否則應在整段懷孕期間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參閱衞生防護中心旅遊健康服務寨卡專頁了解詳情。
 
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