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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家事訴訟程序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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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家事訴訟程序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首先我衷心感謝《家事訴訟程序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周浩鼎議員、其他委員及秘書處人員的努力,令《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順利完成。我亦感謝各委員以及公眾人士在審議《條例草案》期間提出寶貴的意見。

《條例草案》的目的及主要內容

  正如我在動議二讀時指出,《條例草案》旨在落實司法機構在《家事訴訟程序規則檢討最後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為提升家事司法制度效率和成本效益制定一套更全面和方便使用的程序規則。

  《條例草案》整合了現時散落於不同條例中的相關規則,同時亦為訂立一套完備的《家事訴訟程序規則》提供了法律基礎。

  《條例草案》規定成立一個新的家事訴訟程序規則委員會,作為訂立家事訴訟程序規則的單一權力機關。程序規則委員會將會訂立的《程序規則》,涵蓋家事案件的各個範疇,盡量免卻現時訴訟各方在處理相關程序時參照不同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的需要。

  另外,《條例草案》規定設立新的家事法庭聆案官制度,以賦權家事法庭的司法常務官及聆案官處理某些案件的管理工作,藉此緩減家事法官沉重的工作量,提升家事法庭的效率。

  《條例草案》亦會對現行31條主體及附屬法例中的部分條文作出相應的修訂或廢除,確保條文與《條例草案》及稍後訂定的《程序規則》相互兼容。

  《條例草案》是以淺白的語言撰寫。將來在訂立《程序規則》及相關的表格時,亦會繼續使用淺白語言,確保內容易於理解,務求照顧不同法庭使用者,特別是無律師代表訴訟人的需要。

  《條例草案》在獲得立法會通過後,將會分兩階段生效。部分條文會在《條例草案》通過後隨即生效,當中包括:有關成立程序規則委員會的條文,讓委員會可以立刻展開擬備《程序規則》的工作;以及關於設立家事法庭聆案官制度的條文,藉此盡快緩減家事法官沉重的工作量。至於其餘條文,包括對其他家事相關法例作出的相應修訂,則會於第二階段與《程序規則》一同生效,而有關日期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憲報公告指定。

  《條例草案》及將來的《程序規則》都不會改動家事和婚姻訴訟事宜相關的實質法律或政策。

法案委員會的審議工作 

  我非常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和委員,在兩個月內共舉行了四次會議,詳細審視了《條例草案》的條文,使《條例草案》更臻完善。我高興得悉委員支持《條例草案》盡快通過及生效,讓新的《程序規則》可以早日推行。

  主席,我稍後會在全體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修正案,以修正一項文書錯誤,以及就個別用語進行法律適應化修訂。有關修正案屬技術性質,而法案委員會亦沒有提出異議。

  另外,我亦會提出另一項修正案,修訂涉及對現時香港法例第481章《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第2(1)條下有關「子女」一詞定義對一個舊式用語的更新寫法,在其中刪去一些新增的字詞,以讓有關的普通法法律原則有進一步發展的機會。政府原先提出更新舊式用語的目的,是根據過去的相關案例,以清楚顯淺的文字表達原條文現時表達的普通法法律原則,即相關子女須於有關死者去世時尚在母親腹中,並於其後出生,方可被接受為某些財產權的申請人,方便法庭使用者理解,而這並不涉及實質政策改動。不過,有委員認為更新寫法不宜加入「其後才出生」的表述,而有關法律條文的解釋應透過法庭去詮釋,以容許相關普通法法律原則在合適情況下可以有進一步發展的機會。經詳細考慮,我們決定提出修正案,並採納了原先由林新強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內容。

  另外,我亦希望就法案委員會討論過,以及幾位議員剛才提及的幾項課題作扼要回應。

  有委員關心將來在草擬《程序規則》的過程中,司法機構如何吸納家事法庭使用者及相關持份者的意見。程序規則委員會的成員除法官外亦包括法律專業團體及律政司的代表。這組成具相當代表性,而成員會從專業及運作角度檢視規則的內容,確保實行時暢順有效。因應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意見,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這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在程序規則委員會的提名代表人數已由各一名增加至各兩名;司法機構亦會邀請該兩個團體考慮提名具調解經驗的法律執業代表加入程序規則委員會,以更好協助該委員會訂立調解相關規則。另外,司法機構亦承諾在草擬《程序規則》期間,會適時安排與社會人士,包括社福界代表進行交流,聽取他們的意見。在提交立法會審議之前,司法機構亦會就《程序規則》進行廣泛諮詢,從多角度吸納社會人士的意見。

  有委員關心將來司法機構如何協助法庭使用者,特別是無律師代表訴訟人,了解及應用新的《程序規則》。司法機構現正研究推出一系列具體支援措施,當中包括推出「一站式」專題網頁,以方便易用的方式,重點載述不同家事訴訟程序步驟,及有系統地臚列相關的表格。司法機構亦會設立「家事法庭資訊角落」,為有意進行訴訟人士提供有關《程序規則》的資料和協助。在《程序規則》生效之前,司法機構亦會展開廣泛的宣傳工作。

  有委員亦建議司法機構除了落實《程序規則》外,也應推出其他措施,以提升家事法庭的服務。事實上,司法機構一直持續推行有關工作,並計劃推出更多措施,以提升法庭運作效率。這些措施包括增加法庭的硬件配套,例如附有調解設施的新法庭;更靈活調配家事法庭及其他法庭之間的設施;適時增加司法人手,以應對家事法庭的運作需要等。司法機構亦會加強推廣家事調解,推出更多試驗計劃,鼓勵更多家事法庭的訴訟人士使用排解程序處理爭端。

  在審議《條例草案》期間,亦有委員關注對有需要的離婚人士的支援,以及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制度等議題。然而,今次司法機構擬訂《條例草案》的目的,是整合及改善家事訴訟程序,無意對婚姻訴訟事宜的實質法律或政策提出改動。實際上,政府多年來已採取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幫助離婚人士追討贍養費,同時亦加強宣傳教育。政府會繼續積極檢視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的制度,以幫助有需要的人士。

總結

  《條例草案》將有助提升家事訴訟程序的效率和成本效益。我懇請議員支持通過二讀《條例草案》及稍後我將動議的修正案。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