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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公營牙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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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穎欣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有調查顯示,有七成受訪者患有不同程度的牙齒疾病,亦有近六成受訪者因經濟問題而沒有主動求診。另一方面,現時全港設有39間政府牙科診所,當中只有11間診所提供免費緊急牙科治療(俗稱「牙科街症」)服務,加上服務名額有限,市民普遍未能得到公營牙科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計劃在其餘28間政府牙科診所提供牙科街症服務,以達致「區區有牙科」,從而回應市民對公營牙科服務的急切訴求;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計劃設立「牙科醫療券」,透過公私營合作模式,將對公營牙科服務的需求分流到私營市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研究將長者醫療券計劃的使用範圍擴大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的牙科服務,以減輕市民對本港公營牙科服務需求的壓力;及
 
(四)鑑於政府早前指出,會研究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以紓緩牙醫人手短缺問題,並計劃在本年內向本會提交立法建議,相關工作的進度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現時的牙科護理政策旨在透過宣傳和教育,提高公眾對口腔衞生及健康的關注,並鼓勵市民養成良好的口腔衞生習慣。一般而言,只要保持良好的口腔衞生習慣,便可大大減低因蛀牙及牙周病而需要接受牙科治療或手術的機會。
 
  在現行政策下,政府主要推行宣傳、教育和推廣口腔健康的工作,特別着重培育兒童從小養成良好的口腔衞生習慣,並為兒童提供全面的學童牙科保健服務。除了學童牙科保健服務外,政府現時亦提供或資助有限度的牙科護理服務,主要在於推行措施照顧一些在牙科護理方面有特別需要的人士,尤其是有經濟困難的長者,或較難獲取一般牙科服務的人士。現時一般市民的牙科護理,特別是治療服務,主要由私家牙醫提供。至於為公眾提供緊急情況的治療,只屬於有限度輔助性質,而並非全面牙科服務。
 
  政府向在牙科護理方面有特別需要人士提供的服務,涵蓋為智障人士提供的特殊口腔護理服務(包括「護齒同行」計劃),以及在「長者牙科外展服務計劃」和由關愛基金撥款的「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項目下為長者提供的牙科護理支援。長者也可以使用醫療券接受私營界別提供的牙科服務,而有經濟困難的人士則可以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獲得牙科治療費用津貼。這些給予特定群組的服務並非由政府牙科診所提供。
 
  就陳穎欣議員的提問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須根據公務員合約的聘用條款,給予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和其合資格家屬牙科醫療福利。衞生署轄下的牙科診所主要是為履行有關條款而設。然而,政府會利用牙科診所的小部分服務量為公眾提供免費緊急牙科治療(俗稱「牙科街症」)。衞生署轄下其中11間政府牙科診所,每周劃出特定時段,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牙科街症,服務包括治理急性牙患、處方藥物止痛、治理口腔膿腫和脫牙。牙醫也會按個別病人的需要,向他們提供專業意見。由於衞生署牙科診所主要提供牙科醫療福利予合資格人士,而緊急街症旨在利用牙科診所小部分服務量提供有限度輔助,衞生署無法增加提供牙科街症服務的政府牙科診所數目,或在現有的牙科街症時段以外再劃出額外時段增加牙科街症服務。
 
(二)政府在二○二二年十二月成立口腔健康及牙科護理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就口腔健康及牙科護理的長遠策略,以及加強公營或資助服務的範疇和模式等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工作小組由非官方成員和當然成員組成,任期兩年,直至二○二四年年底為止。
 
  工作小組正從以下綱領討論提升口腔健康措施及牙科護理服務:
 
(a)以預防牙患及提升全民口腔健康為前提,配合《基層醫療健康藍圖》,釐定適合不同年齡組別的基層牙科服務範疇;
(b)界定不同的弱勢社群、有特殊需要和較高風險群組,檢視現有需要及服務覆蓋,以提供更具針對性的牙科護理服務;
(c)檢視各類牙科專業人員人力資源及相關培訓安排,以配合整體口腔健康及牙科護理策略發展需要;以及
(d)檢視牙科服務的配套安排,包括提供公營或資助服務的模式及財務安排,以及使用電子健康紀錄,以確保服務成效。
 
  就提問中關注的公私營合作事宜,亦會包括在工作小組的討論範圍之內。
 
(三)長者醫療券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試點計劃在二○一五年十月六日推出,自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起恆常化。現時,合資格長者可使用醫療券支付由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港大深圳醫院)共15個指定科室,以及華為荔枝苑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所提供的門診醫療服務費用,當中包括有關服務點所提供的牙科服務。政府容許醫療券落戶港大深圳醫院,是考慮到該院採用「香港管理模式」,醫療服務標準及臨床管治架構與香港相若。政府會總結醫療券計劃在港大深圳醫院的經驗,探討是否值得將醫療券的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其他與港大深圳醫院的醫療服務標準及臨床管治架構相若的內地醫療機構,尤其是採用「香港管理模式」的機構。相關醫療機構的管理模式及醫療水平必須符合特定條件,並能與香港接軌。為此,政府目前正就擴大適用範圍的詳細標準和先決條件擬訂相關要求。
 
(四)為應對牙醫短缺的問題,政府正積極探討修訂《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以提供新途徑引入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牙醫於指明機構執業,並革新牙醫和牙科輔助人員的規管架構,確保長遠有足夠人手支援本地公營或資助牙科護理服務。
 
  政府已就修例事宜陸續諮詢相關持份者,並將於今年七月諮詢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政府的工作目標是爭取在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出修訂法案。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