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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發展醫療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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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順潮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香港具備發展為亞洲和國際一流醫療旅遊目的地的條件,包括擁有優秀的醫療科研人才、國際認可的臨床測試技術、完善的監管制度、與國際同步的用藥標準,以及發達的商業醫療保險市場。然而,政府仍未有一個清晰的行動綱領以發展本港醫療旅遊產業。此外,據報在二○一八年,內地醫療旅遊服務市場的規模已高達1,186億元人民幣,而全球醫療旅遊市場規模在二○二三年預計將達到1,653億4,500萬美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過去五年,有多少名非香港居民來港求醫和他們主要來自哪些國家或地區,以及當中主要求診的專科為何;

(二)有否考慮為非香港居民簽發來港就醫簽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可否為有意來港求醫之非香港居民提供更多官方諮詢和協助;及

(四)有否計劃協助有意來港求醫的非香港居民在港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順潮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香港的公營醫療服務獲政府大幅資助,服務對象以符合資格人士(註一)為主。醫管局會優先為符合資格人士提供服務,同時也會為非符合資格人士提供緊急醫療服務。至於非緊急醫療服務,醫管局只會在有剩餘服務量及不影響為符合資格人士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就病人的臨床狀況按次考慮是否為非符合資格人士提供服務。非符合資格人士使用公營醫療服務須按收回成本原則以全費支付相關費用。一般情況下政府不會主動鼓勵並無緊急醫療服務需要的非香港居民向公營醫療機構求醫。

  下表載列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至二○二二至二三年度,非符合資格人士使用醫管局的專科門診(臨床)就診人次總數。
 
  2018-19年度 2019-20年度 2020-21年度 2021-22 年度 2022-23年度
[臨時數字]
醫管局專科門診(臨床)
非符合資格人士就診人次(註二)
5 971 5 797 6 284 6 789 6 793

  醫管局沒有統計非符合資格人士國籍或來自何地的資料。

  私家醫院並無特別區分為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提供醫療服務,故此目前沒有備存非香港居民求診的相關數據。政府會考慮要求私家醫院提供這方面的數字。

(二)根據香港法例《入境規例》(第115A章)第2(1)條的規定,給予某人以訪客身分在香港入境的准許,須受下述逗留條件規限:

(1)該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
(2)該人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及
(3)該人不得就讀於學校、大學或其他教育機構。

  在遵守相關逗留條件的前提下,不論是否須申請入境簽證的訪客,在香港接受醫療服務並不需要事先申請。

  現時約有170個國家或地區的護照持有人,只要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可無須申請簽證/進入許可來港旅遊(包括過境)並逗留七至180天,接受醫療服務不會受限。而即使需要申請簽證/進入許可,只要是獲准以訪客身分的入境人士,接受醫療服務亦不會受限。

(三)及(四)政府留意到個別私家醫院及醫療機構已有提供方便非香港居民到院求診的資訊。政府不會主動鼓勵非香港居民向公營醫療機構求醫,政府沒有計劃特別為身處境外的非香港居民,提供關於公營醫療機構服務的資訊。

  在政府於二○一九年四月推出的自願醫保計劃之下,參與的保險公司可根據其業務考慮,決定是否接受非香港居民的投保申請。本地保險公司亦有推出自願醫保計劃以外的醫療保險產品供投保人士選擇。

  現時就入境香港的人士並無要求必須購買涵蓋醫療需要的保險。非香港居民如果已購買旅遊保險或在其原居地已購買醫療保險,視乎有關保單的具體條款,可能已覆蓋他們在香港使用醫療服務。

  總的來說,考慮到香港的醫療服務主要由公營醫療機構提供,基本上以本港居民為服務對象,政府現時無計劃以產業方式發展醫療旅遊。

註一:符合資格人士為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所簽發香港身份證的人士(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或身為香港居民的11歲以下兒童;或醫管局行政總裁認可的其他人士。

註二:專科門診(臨床)就診人次也包括專科護士診所的就診人次。表內的數據已將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納入考慮當中。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