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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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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宣布委任區域法院法官黃敬華為終審法院司法常務官及高等法院高級副司法常務官。任命於二○二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黃敬華法官的簡歷如下:

  黃敬華法官於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年取得倫敦大學法學士學位,一九九一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他於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七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取得事務律師資格。一九九三年起私人執業,直至二○○一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二○○九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