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2023年船舶法例(電子證書和電子航海日誌)(修訂)條例草案》周五刊憲
************************************
  《2023年船舶法例(電子證書和電子航海日誌)(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六月二日)刊登憲報,以修訂七條船舶法例,即《商船(安全)條例》(第369章)、《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條例》(第413章)、《商船(油類污染的法律責任及補償)條例》(第414章)、《商船(註冊)條例》(第415章)、《商船(海員)條例》(第478章)、《商船(船舶及港口設施保安)條例》(第582章)及《燃油污染(法律責任及補償)條例》(第605章),藉此利便香港註冊船舶(即在香港船舶註冊處註冊的遠洋船舶)和海員使用電子證書/執照/許可證(合稱電子證書)及電子航海日誌。
 
  《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提出為香港註冊船舶和海員推行使用電子證書和電子航海日誌,既可提升海事服務的效率,亦可省卻船員的工作量,以配合航運業的數碼化趨勢。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今日(五月三十一日)說:「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一直在多方面採取措施加強航運服務。現時,香港船舶註冊以總噸位計全球排行第四。是次法例修訂將為船東申請和領取證書以及海員記錄船舶活動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進一步優化香港船舶註冊處的服務。」
 
  政府已就有關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海事處轄下香港船隊運作諮詢委員會和海員諮詢委員會,建議獲各委員支持。
 
  條例草案將於六月七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