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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議專營巴士營辦商加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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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五月三十日)審議了專營巴士營辦商的加價申請,並決定:
 
(a)計及龍運巴士有限公司(龍運)專營巴士豁免隧道費基金(隧道費基金)0.3個百分點的紓緩作用後,龍運的票價以整體實際加權平均加幅4.2%上調(即未計及紓緩作用前為4.5%);
 
(b)計及城巴有限公司(機場及北大嶼山巴士網絡專營權)(城巴(專營權二))隧道費基金2.2個百分點的紓緩作用後,城巴(專營權二)的票價以整體實際加權平均加幅4.2%上調(即未計及紓緩作用前為6.4%);
 
(c)新大嶼山巴士(1973)有限公司(嶼巴)的票價以整體加權平均加幅7.0%上調;
 
(d)計及城巴有限公司(香港島及過海巴士網絡專營權)(城巴(專營權一))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新巴)隧道費基金1.3個百分點的紓緩作用後,城巴(專營權一)及新巴的票價以整體實際加權平均加幅4.9%上調(即未計及紓緩作用前為6.2%);
 
(e)計及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隧道費基金1.6個百分點的紓緩作用後,九巴的票價以整體實際加權平均加幅3.9%上調(即未計及紓緩作用前為5.5%);以及
 
(f)上文(a)至(e)段的票價加幅於二○二三年六月十八日實施。
 
  有關加價申請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的列表載於附件。在制訂個別路線的實際票價加幅時,政府檢視了相關路線的服務性質和現時的票價水平而作出適當調整,對日常通勤乘客乘搭的路線實施較低的加幅,務求將對市民的影響減至最低。於二○二三年六月十八日實施新收費後,大約87%的乘客每程須多付的車費不超過0.5元,而近乎全部乘客每程須多付的車費均不超過1元。
 
  政府發言人說:「鑑於巴士服務與民生息息相關,政府一如以往以審慎的態度處理加價申請。政府理解專營巴士營辦商需要維持財務穩健,以繼續按商業原則經營,提高效率和成本效益。但與此同時,政府有責任嚴格把關,對加價申請作全面評估,考慮公眾的接受程度和負擔能力。在考慮和審批有關加價申請時,政府留意到各專營巴士營辦商在去年提交申請時,正值第五波疫情,而油價亦處於高位。就此,政府適當參考現時復常和跨境客流的最新情況後,對未來乘客量復蘇展望採取了相對正面的預測。政府亦考慮到主要新發展區新增人口為專營巴士營辦商帶來的新業務增長機遇,例如洪水橋/厦村、觀塘安達臣道以及屯門第54區的新發展。」
 
  政府發言人續說:「連同政府運用隧道費基金紓緩票價加幅,今次整體實際加權平均加幅已控制在較溫和的水平。在獲批加價後,專營巴士營辦商應繼續投放資源改善巴士服務,包括改善乘客設施及安全設備;轉型至零排放巴士車隊;以及作為運輸業主要僱主群體之一,繼續通過改善薪酬待遇及工作環境以吸引和挽留人才。在處理加價申請的同時,政府會繼續鼓勵及協助專營巴士營辦商採取多管齊下的方式開源節流,包括進一步提升巴士服務的營運效率及增加非票務收入。」
   
  政府自二○一九年起實施免入息審查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交通費補貼計劃),為日常使用本地公共交通服務出行而公共交通開支較高的乘客減輕交通費負擔。對交通費補貼計劃的受惠者而言,部分巴士票價增幅會在交通費補貼計劃下獲得補貼。
   
  根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意的現行專營巴士票價調整安排,政府在評估巴士票價調整時,已考慮一籃子因素:
   
(a) 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的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
(b) 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
(c) 巴士營辦商需要得到的合理回報率;
(d) 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
(e) 服務的質和量;以及 
(f) 可依據的票價調整幅度方程式下的運算結果,該運算結果只供參考,不會自動決定票價調整的幅度。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審議專營巴士營辦商的加價申請時,已按上述安排作出全盤考慮,並已充分考慮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29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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