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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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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三月七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68歲男子及一名29歲男子。他們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該名68歲男子於去年十月十三日離開其隔離地點,而該名29歲男子於去年八月三日離開其隔離地點及移除電子手環。該名68歲男子被控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兩星期,緩刑十二個月。該名29歲男子被控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以及第23(1)、(4)及(5)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自簽擔保1,000元,守行為十二個月。

  另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56歲男子及一名33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七月八日及七月十二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們分別被控違反《規例》第32(1)及(3)條及第22(1)、(4)及(6)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監禁兩星期,緩刑十二個月。
 
2023年3月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1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