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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死亡人數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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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i)由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二○二三年一月八日、(ii)由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二○二○年一月八日,以及(iii)由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二○一九年一月八日,本港每周的總死亡人數,並按年齡組別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

  根據《生死登記條例》(第174章),生死登記官(即入境事務處處長)負責備存所有在香港的出生及死亡紀錄。根據現行法例,死者的至親/親屬或與死者相關的人士有責任在死者死後24小時內向登記官員申報該宗死亡個案的資料。值得留意的是,《2023年生死登記(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已在二○二三年一月十八日獲立法會通過,並在同年一月二十七日刊憲。根據《修訂條例》,死者至親或與死者相關的人士辦理死亡登記的法定期限由現時的24小時延長至14日。《修訂條例》預計在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生效。

  現時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備存的紀錄,為不同時段所作的死亡登記數字,有關登記日期不一定為相關死亡日期。以下回覆是根據提問所述時段所備存的死亡登記紀錄所擬備,而入境處亦沒有備存按年齡組別劃分的死亡登記統計數字。

(i)由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二○二三年一月八日
日期 總死亡登記數字(宗)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二日 992
二○二二年十月三日至十月九日 878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至十月十六日 921
二○二二年十月十七日至十月二十三日 816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至十月三十日 973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六日 935
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至十一月十三日 944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至十一月二十日 957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七日 906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四日 940
二○二二年十二月五日至十二月十一日 868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二月十八日 976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 1 074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二三年一月一日 1 065
二○二三年一月二日至一月八日 1 419

(ii)由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二○二○年一月八日
日期 總死亡登記數字(宗)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二日 742
二○一九年十月三日至十月九日 738
二○一九年十月十日至十月十六日 1 010
二○一九年十月十七日至十月二十三日 883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至十月三十日 978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六日 812
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至十一月十三日 745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至十一月二十日 924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七日 942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四日 1 004
二○一九年十二月五日至十二月十一日 981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二月十八日 1 026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 866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二○年一月一日 824
二○二○年一月二日至一月八日 1 340

(iii)由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至二○一九年一月八日
日期 總死亡登記數字(宗)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二日 821
二○一八年十月三日至十月九日 1 037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至十月十六日 898
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至十月二十三日 804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至十月三十日 933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六日 782
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至十一月十三日 854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至十一月二十日 863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七日 881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十二月四日 865
二○一八年十二月五日至十二月十一日 892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二月十八日 903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 732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二○一九年一月一日 865
二○一九年一月二日至一月八日 1 250

 
2023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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