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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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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宣布委任曾慶東、朱文瀚及李毅為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所有任命均於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

  獲委任的三名常任裁判官簡歷如下:

曾慶東

  曾慶東在香港出生。他在澳洲新南威爾斯紐卡素大學取得護理學學士學位、在英國倫敦大學取得理學碩士(心理評估)學位,以及在澳洲悉尼大學取得內外全科醫學士學位。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分別取得法律博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二○一三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

朱文瀚

  朱文瀚在香港出生。二○○三年在澳洲悉尼科技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及法律執業研究生證書。二○○四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二○○三年取得澳洲新南威爾斯律師資格。二○○五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
 
李毅

  李毅於一九八二年在中國內地出生。二○○五年在香港大學取得經濟金融學學士學位。二○○九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普通法法學碩士學位。二○一二年及二○一四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分別取得法律博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二○一三年在英國劍橋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二○一五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
 
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