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物業估價署主動調查涉嫌違反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個案(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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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向透過估價署電話熱線查詢規管租賃事宜的租客詢問其租賃情況;
(ii)向收到的租賃通知書上有關租客發出邀請函以進行訪談;及
(iii)在第五波疫情減退後,估價署自今年五月下旬起開始主動探訪各區分間單位的租客,藉此宣傳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以及向規管租賃租客直接了解其業主有否涉嫌觸犯相關罪行,並作適當跟進。
估價署發言人強調,若業主涉嫌觸犯相關罪行,該署會按《條例》考慮採取法律行動。相關罪行包括:如規管租賃的業主向有關租客濫收不屬《條例》所准許種類的款項,或濫收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包括水電)收費的付還,該業主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10,000元);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25,000元)。其他主要罪行和罰則的詳情可參閱估價署的有關宣傳資料(www.rvd.gov.hk/doc/tc/RVD%20Offences_Penalities_Chi.pdf)。若懷疑有業主涉嫌觸犯相關罪行,市民應盡快經電話熱線(2150 8303)、電郵(enquiries@rvd.gov.hk)、傳真(2116 4920)、郵寄或親臨估價署辦公室(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舉報。
如就規管租賃事宜有疑問,可致電上述電話熱線或瀏覽估價署網頁(www.rvd.gov.hk/tc/our_services/tenancy_matters.html)內的相關資料。
完
2022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