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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專上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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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文港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專上院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個學年,每年(a)11所可頒授學位的自資院校(包括在《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下註冊的院校和法定院校)、(b)八所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屬下的自資部門或社區學院,以及(c)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或其他相關法例註冊的專上院校的以下資料:(i)教職員數目、(ii)副學位/高級文憑、學士學位及研究院課程的學生數目、(iii)獲公帑配對的補助金金額,以及(iv)獲本地自資學位界別競逐研究資助計劃資助的金額(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專上院校類別:
院校 自資部門或社區學院
(適用於(b)類院校)
學年 (i) (ii) (iii) (iv)
             

(二)至今共有多少個項目獲自資專上教育提升及啟動補助金計劃撥款,並以表列出每個獲批項目的以下資料:(i)院校、(ii)項目所涉的行業/界別、(iii)項目名稱、(iv)開辦模式(即全日制或兼讀制)、(v)獲批款項、(vi)減省的成本及百分比、(vii)使用撥款的主要範疇及(viii)受惠學生人數;若有項目的申請被拒絕,每輪申請被拒絕項目的百分比,以及具體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了解,現時公帑資助院校及自資院校就招收非本地學生人數設有上限,有關規定的具體詳情、法理依據及具體考慮為何;若該兩類院校的有關規定不同,原因為何;過去三個學年,每年各專上院校執行有關規定的具體情況為何,並按課程級別列出非本地學生的人數及百分比;

(四)會否考慮盡快撤銷或放寬由公帑資助院校及自資院校開辦的自資課程可招收非本地學生(尤其內地學生)人數的上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粵港澳大灣區對職業教育的需求甚殷,會否考慮撤銷或放寬自資院校開辦的自資課程(尤其與職業教育及應用教育相關的副學位/高級文憑課程)對非本地學生人數的限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一貫政策是支持公帑資助和自資專上教育界別並行發展。自資界別有助本港高等教育體系的多元化發展,亦為中學畢業生提供更多升學機會。教育局根據上述政策,對自資院校作出監管,着重確保院校的運作透明度、質素保證及良好管治,亦推行多項支援院校的措施及為學生提供資助,以推動自資界別持續穩健發展。

  就此,教育局正積極跟進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於二○一八年十二月提交的檢討報告中作出的建議,包括促進院校之間在定位及開辦課程方面的策略性協調,協助院校發掘和建立有特色的專精範疇,推動自資界別健康及可持續發展。因應中學畢業生人數持續下降對自資專上院校收生構成的挑戰,教育局已多次提醒院校應在質和量兩方面加以鞏固。教育局會繼續和相關院校就其未來發展保持溝通。

  就周文港議員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一)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各自資專上院校按院校劃分的教職員人數載於附件一。

  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按院校劃分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副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人數載於附件二。

  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按院校劃分經本地評審自資研究院研究及修課課程的學生人數載於附件三。

  第七輪配對補助金計劃在二○一七年八月至二○一九年七月推行,供合資格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申請。各參與院校按院校劃分獲撥款的配對補助金款額載於附件四。由二○一九年七月至二○二一年三月推行的第八輪配對補助金計劃並不涵蓋自資專上院校。

  本地自資學位界別競逐研究資助計劃自二○一三年推出,透過研究基金撥款,以競逐方式資助本地自資學位界別的學術和研究發展。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年度,各參與院校按院校劃分於該計劃獲撥款的金額載於附件五。

(二)自資專上教育提升及啟動補助金計劃(補助金計劃)在二○二○/二一年度的首輪申請中接獲22份申請,當中共有六個項目獲批,涉及撥款約一億三千七百萬元。獲批項目涵蓋多個不同界別,包括專職醫療、金融、藝術及創新科技,以及航運,有助應對有關行業的殷切人力需求。獲批項目的詳情載於附件六。

  教育局正按程序處理補助金計劃於二○二一/二二年度接獲的申請,並將適時公布有關申請結果。

  在補助金計劃下,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會根據以下各項因素,就申請項目的可取之處向教育局局長提供建議:
(a)申請的課程能否為特定行業培育人才,而有關行業已確認為人力資源需求殷切或有待補足;
(b)申請的課程是否符合有關院校在界別內的策略定位及其學術發展計劃;及
(c)課程設計、費用、財政可持續性、收生計劃,以及任何其他相關因素。

  教育局局長會考慮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的建議及所有相關因素,以決定批出補助金計劃的撥款。

(三)至(五)根據現行政策,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可透過超額收生形式錄取非本地學生,修讀公帑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相關非本地學生人數總數不應超過核准公帑資助學士學額總數的20%。此外,非本地學生需支付足以收回有關學位之成本的學費。同等收生及學費安排亦適用於公帑資助副學位課程及研究院修課課程。於二○一九/二○、二○二○/二一及二○二一/二二學年(臨時數字),修讀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非本地學生人數佔該學年核准公帑資助學士學額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16.6%、16.9%及17.9%,研究院修課課程的百分比則分別為5.0%、4.6%及5.8%。在此期間並無非本地學生修讀八間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公帑資助副學位課程。各教資會資助大學修讀副學位、學士學位及研究院修課課程的非本地學生數字表列於附件七。教資會資助大學的研究院研究課程並無設下非本地生收生限額。

  自資專上院校方面,除內地、澳門及台灣學生外,非本地學生入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自資本地副學位、學士學位和研究院修課及研究課程並不設限額。至於內地、澳門及台灣學生,現時一共有六所本港自資專上院校獲國家教育部批准招收內地學生入讀其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自資本地學位課程,包括珠海學院、香港恒生大學、香港樹仁大學、香港都會大學、東華學院及職業訓練局轄下的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在國家教育部同意的機制下,該六所指定自資院校每學年就讀其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自資本地副學位及學士學位(包括銜接學位)課程的內地、澳門以及台灣學生人數,不應多於上一學年相關課程總學生人數的10%,研究院課程則不設限額。就副學位課程方面,現時並無指定自資院校的要求,即所有自資院校均可取錄非本地學生入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自資本地副學位課程,惟上述10%的限額同樣適用。

  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各自資專上院校按院校及修課程度劃分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本地副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內地、澳門及台灣學生人數,以及佔上一學年相關課程總學生人數的百分比載於附件八。

  現行政府政策旨在吸引優秀的非本地學生來港就學,藉此進一步推動本港高等教育界國際化,鞏固香港作為區域教育樞紐的地位,同時吸納高質素人才來港,應對香港當前對人力資源的殷切需求。透過非本地生上限維持適當的非本地學生數目,有助達至吸納優秀人才來港的政策目標,同時在維持教與學質素、相關配套設施(例如課室、實驗室及宿位)的供求等考慮因素之間作出適當平衡。政府及教資會不時檢視相關數據,並按需要考慮對現行非本地學生上限作出適當調節,並與國家教育部就鼓勵內地學生來港就學的相關事宜保持密切溝通,以貫徹上述政策目標。
 
2022年5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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