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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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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三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
 
  這項動議旨在按香港法例第2章《公共財政條例》第7條,申請臨時撥款,以便政府可以在二○二二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至《2022年撥款條例》實施前的一段期間,繼續獲得所需資源,以提供各項所需服務。這是必要的法定程序,具體安排亦與近幾年的一致。
 
  按照今年審議《財政預算案》的時間表,立法會將於二○二二年五月四日的會議上恢復《2022年撥款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因此,《2022年撥款條例》將不會於該日期前實施。為確保在今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時,政府不會因缺乏資源而需要停止包括教育、社會福利、醫療衞生、保安等與市民大眾息息相關的公共服務,我們有需要提出這項動議。
 
  根據二○二二至二三年度開支預算所列的備付款額,我們按照決議案第四段的規定,決定每一分目所申請的臨時撥款額。綜合各分目的需要,我在致辭文本的註釋中提供了每一總目之下初訂的臨時撥款額。總體而言,臨時撥款額可應付政府約兩個月的運作需要。在《2022年撥款條例》實施之前,政府可動用的臨時撥款額合計為2,704億8,054萬3,000元,約相當於《2022年撥款條例草案》下全年撥款總額(6,978億4,451萬2,000元)的百分之三十九。
 
  上述臨時撥款總額,包括二○二二至二三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涵蓋的以下措施所涉及的財政承擔:
 
(一)推出新一輪消費券計劃,涉及總承擔額約664億元。政府已表明將透過去年消費券計劃所收集的登記資料,在四月份先向超過630萬名已成功登記的市民發放首5,000元消費券;
 
(二)向「防疫抗疫基金」注資120億元,以興建各類防疫抗疫相關設施。
 
  由於須要盡快落實以上措施,若決議案獲通過,政府將於四月一日後隨時動用有關撥款開展工作。
 
  此外,由於防疫抗疫刻不容緩,因此我們亦將採購快速測試劑及相關配套服務,以及向醫院管理局提供額外支援所涉及的共約220億元,全數納入總目140—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科)分目000的臨時撥款內,以備隨時動用。
 
  除了以上的提及的特別開支,政府每天均要支付大量開支項目。以二○二二至二三財政年度開始的第一個星期為例,我們要支付的其中一些主要項目包括:
 
(一)給予醫院管理局約69億元的資助金;
(二)向約12萬個綜援受助家庭及約14萬名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士發放合共約14億元;
(三)向教資會資助大學發放約17億元補助金;
(四)向職業訓練局發放約8億元資助金;
(五)向約760所幼稚園發放約6億5,000萬元資助金;以及
(六)向退休公務員發放約6億元退休酬金。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支付合約員工的薪金和供應商的應付帳目等等。
 
  政府部門及銀行需要最少兩至三個工作天,才能處理大量以自動轉帳方式支付的開支。我們也需時數天完成通過臨時撥款議案後的法定程序,包括刊登憲報及簽發臨時撥款令等所需的程序,才能令政府部門可於四月一日起如常支付所需開支。
 
  為確保政府能如常動用所需的資源繼續服務市民,我希望各位議員全力支持這項動議。事實上,面對疫情帶來的不確定性,盡早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是最穩健的做法。一旦決議案未能及時通過,政府的持續運作將受到實質而嚴重的影響,包括公營機構、資助機構、商界以至最終所有依賴政府服務及撥款支持的人士都可能有機會面臨困境。
 
  根據這項決議案,財政司司長可在不超越上述臨時撥款總額的情況下,更改任何開支分目下的臨時撥款額,但更改後的款額,不得超過在二○二二至二三年度開支預算中為有關分目所預留的款額。為了保持透明度,一如以往,倘若財政司司長需要行使這項權力,政府會在日後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反映。
 
  在《2022年撥款條例》獲得通過並實施後,臨時撥款將會被納入其下。
 
  主席,我謹此提出議案。
 
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