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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闡釋提早完成隔離和家居檢疫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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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六日)重申,早前公布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人士完成隔離和密切接觸者可提早離開社區隔離設施或家居的安排,不適用於未有接種或只接種了一劑新冠疫苗的人士。

  未有接種或只接種了一劑新冠疫苗的人士,無論是已入住社區隔離設施的感染人士、尚待入院或隔離設施人士,還是接受家居檢疫的密切接觸者,均須根據規定,在社區隔離設施或家居進行14日醫學監察,並在滿足相關檢測要求後,方可視作完成隔離或家居檢疫。

  因應最新疫情發展和風險評估,食物及衞生局早前公布,已入住社區隔離設施的感染人士和尚待入院人士若已接種至少兩劑新冠疫苗,將可以在檢測陽性後第六天及第七天(目前以接受檢測或接收樣本翌日為第一天;如無接受檢測或接收樣本紀錄,則以收到檢測結果通知當日為第一天)進行快速測試。同樣,已接種至少兩劑新冠疫苗的密切接觸者則在接受家居檢疫第六天及第七天進行快速測試。若他們在這連續兩天的快速測試均取得陰性測試結果,將可以於第七天提早離開社區隔離設施或家居,如常生活;另一方面,若他們在這連續兩天的快速測試至少取得一次陽性測試結果,及後可每日進行快速測試,只要連續兩天的結果呈陰性,即可離開社區隔離設施或家居,如常生活。

  為免生疑問,已接種至少兩劑新冠疫苗的人士只要滿足上述條件,毋須等待同住家人康復或完成檢疫,即可離開社區隔離設施或家居,如常生活。若已接種至少兩劑新冠疫苗的密切接觸者在家居檢疫期間,再有更多同住家人檢測陽性,這些密切接觸者須以家中最後一名檢測陽性人士接受檢測或接收樣本翌日為第一天,計算進行快速測試的日數。

  上述提早完成隔離和家居檢疫條件不適用於未有接種或只接種了一劑新冠疫苗的人士,以及「居安抗疫」計劃下僅需進行四日家居檢疫之密切接觸者的同住家人。
 
2022年3月6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