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及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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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宣布即時延續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及其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

延長現行合約的有效期限

  政府會繼續實施早前的措施,容許僱主延長其即將離任外傭的現行合約有效期限。就所有在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同意,「標準僱傭合約」第二條款所訂明的僱傭期可在僱主及外傭同意下,延長最多六個月。然而,如合約早前已根據包括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宣布的彈性安排下獲准延長,其再度延長合約有效期限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如新聘請的外傭未能於上述六個月的延長期內獲安排來港,而僱主需在該六個月的延長期後繼續聘請外傭,僱主應考慮申請與現任外傭續約。

延後返回原居地

  在現行制度下,外傭在現行合約屆滿後跟相同的僱主續約,或將會與新僱主開展新合約,可在其原僱主或新僱主同意下,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有關延後以由現行合約完結後起計不超過一年為限。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政府會進一步延長現行的彈性安排。如外傭未能在上述的一年期內返回原居地,他/她可在其僱主同意下,向入境處申請進一步延長逗留期限直至合約完結,以便在該段期間返回原居地。此類申請與續約的申請一樣,可在外傭的現行合約屆滿前八星期內遞交。

  政府提醒僱主和外傭,上述彈性安排須由僱傭雙方同意,而外傭返回原居地的規定仍然適用。僱主應安排外傭在已延長的逗留期限內返回其原居地。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在有需要時檢視上述措施及彈性安排。

  為配合防疫措施和減少人流,政府呼籲市民應盡量透過網上方式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辦理外傭簽證和續聘申請。入境處不但設立了「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www.immd.gov.hk/fdh),亦善用數碼科技進一步優化簽證申請服務,並於十二月二十八日推出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和「電子簽證」安排,讓申請人在有關申請獲批後可選擇以不同方式繳付簽證費,並自行下載「電子簽證」至個人流動裝置作儲存或列印「電子簽證」作備用,詳情可參閱有關新聞公報(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12/22/P2021122200470.htm)。市民亦可通過上述專頁查詢申請狀況、遞交補充文件和通知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等。過程中無須親身到入境處辦事處辦理有關手續,既方便又省時,同時減少出行,齊心抗疫。

  此外,政府提醒僱主和外傭應留意外傭的逗留期限及其護照的有效期,及早提出簽證申請及換領護照。

  有關外傭僱傭權益的查詢,請致電勞工處的外傭專線2157 9537(由1823接聽)或電郵至fdh-enquiry@labour.gov.hk。勞工處設立的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亦提供各項有關外傭聘用事宜的資訊和相關連結。至於有關外傭簽證申請的查詢,請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