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提醒市民十一月起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須提供電子聯絡方式及可預先申請「車輛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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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登記車主在遞交與車輛有關的申請時,可預先向隧道費服務供應商申請「車輛貼」,以便在「不停車繳費系統」推行後繳付隧道費。隧道費服務供應商預計將由明年年中開始,郵寄「車輛貼」給已申請的登記車主。有關「車輛貼」的派發及使用詳情將於稍後時間公布。
與車輛有關的新版本申請表格可在運輸署四個牌照事務處、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郵局索取。登記車主及車輛行駛許可證/試車牌照持有人亦可在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下載表格。
如登記車主及車輛行駛許可證/試車牌照持有人的電子聯絡方式有所改變,請於7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已填妥的運輸署TD559表格或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網上服務通知運輸署。
有關「不停車繳費系統」或「車輛貼」申請的查詢,可參閱www.ffts.hk,或致電2804 2600。
完
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