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明日起接受申請
*********************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八月六日)表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暫定於十月二日及九日或如有需要於十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八月七日)起報名參加。
 
  公務員事務局會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發展,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調整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安排,並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公布。發言人提醒有意參加考試人士應留意最新公布。
 
  政府會在試場採取預防措施,以保障考生和監考人員的健康,包括在試場的指定位置設置體溫監察站,要求所有考生和監考人員在試場內戴上口罩,擴闊考生座位之間距離等。如有需要,考試會分多日舉行,以減少每日在試場的考生人數及確保考生之間的社交距離。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亦暫定於十二月四日在其他七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温哥華及悉尼。於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將於本年稍後時間接受申請。現申請在香港應考的人士將不獲准再申請在香港以外地區應考。發言人指出,在香港以外地區舉行的考試會按有關城市就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所實施的法規和措施而進行,並可能因應疫情而延期或取消。有關考試的最新安排會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內公布。
 
  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除非應徵者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的同等成績(有關詳情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在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前,當有關職位作招聘時,符合應徵資格。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就所有由本年八月六日起刊登的公務員招聘,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 即在15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此外,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二○二一至二二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測試試卷。
 
  有意參加考試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CSB31(7/2021))報考。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必須於八月二十日下午五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書。
 
  有關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更多詳情,將於明日起上載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如有查詢,可致電2537 6429或電郵至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2021年8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