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務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附短片)
******************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出席活動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政務司司長:昨天法庭就唐英傑煽動分裂國家,以及恐怖活動罪作出了判刑,判監九年。由於有可能有跟進的法律程序,所以我在此想講幾點。第一,在法庭作出判刑時,法庭是充分指出有關的罪案是嚴重罪案,是必須判以阻嚇性的刑期,而阻嚇性的刑期不止是針對被告人,亦要足以令到社會大眾有一個一般的阻嚇性。所以任何人如果嘗試去挑戰《香港國安法》,或者去挑戰國家安全的底線,這等於引火自焚,會付出沉重的代價,終身後悔,所以不可以以身試法。
 
  第二點,我要反對以及駁斥外國的官員或者政客對於《香港國安法》,以及這一宗國安法的審訊作出一些政治攻擊。我們處理這一件《香港國安法》的案件,第一,法庭是公開審訊,被告人是受到資深大律師作出辯護,而法庭是根據事實和證據作出裁決,亦在公開判決書裏清楚作出解釋。這個正正是表現了我們的法治精神和實踐,亦證明了外國的官員或政客因為政治理由而無理攻擊《香港國安法》及批評有關案件是政治操作,大家清清楚楚(知道這些批評是)因為政治而凌駕公義的一些無中生有的批評。我在此必須要反對以及駁斥他們。

  第三點,在法庭就唐英傑案作出判罪後,有不法之徒致電去恐嚇法官,這個有違法紀的事情必須追究到底。所以我已經要求警隊去全面調查,一定要把這些不法之徒繩之於法。大家可以問問題。
 
記者:司長,想問新華社有關教協的評論提到要剷除教協,你自己如何看待?你覺得香港有沒有需要取締教協這個組織?
 
政務司司長:任何組織,它的活動如果受到相關法律規限,無論是《社團條例》、無論是《公司條例》,或者是工會的登記等,它必須按照法律的規限去運作。任何專業組織,當然最終應該為專業去服務。在此我不會針對個別組織作評論,但肯定大家是必須要遵守法律、法規所限制的任何行為和活動。
 
記者:內地官媒在文中有提到港府的相關部門要徹查問題,港府會否徹查?如果徹查的話,會循哪方面去調查?還是交給警方處理?教協有八萬會員,如要取締,如何評估後續?
 
政務司司長:剛才我回答你們的問題時已經清楚說明,任何一個組織的行為或活動,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而有關部門如果留意到某一個組織的行為是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它們會根據相關條例去採取行動。還有沒有問題?
 
記者:是否同意新華社形容教協是「毒瘤」這個說法?
 
政務司司長:大家可以看到一個專業機構或組織,它應該如何為它的專業會員服務。如果一個組織做的事情超出了一些專業組織應該做的活動,我們的有關部門會按着法律、法規去處理,而大家都看到不同活動會公開在不同媒體上,看到他們日常是如何運作。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1時35分
即日新聞  

網上廣播

政務司司長會見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