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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談《蘋果日報》申請取消凍結令和《香港國安法》首宗案件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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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七月三十日)出席活動後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
 
保安局局長:各位傳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今日我想跟大家說兩個課題。第一個是有關《蘋果日報》要求申請撤銷我們發出的凍結令的事情,第二個事情是有關第一宗牽涉《香港國安法》被定罪和判刑的事情。
 
  首先就着《蘋果日報》,我們是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發出一個凍結令,凍結了它約1 800萬的資金。《蘋果日報》申請取消這個凍結令,原因是為了發放薪金給員工。但大家都留意到,其公司已發出通告,其實在五月底時它還有3億多(資金),為何它有這3億多(資金)而不用來發放薪金給同事,而要去取消我們1 800萬的凍結令才去發放薪金?另外我亦留意到,《蘋果日報》有1億5000萬資金提早很多用來償還給黎智英,為何它會提早償還,而不使用這筆資金去繼續營運或發放薪金給《蘋果日報》的同事呢?《蘋果日報》同事(的薪金)都是血汗金錢,發放薪金給他們就是《蘋果日報》的責任,它用種種方法,給予人的感覺是要逃避發放薪金的責任,令到這些員工「有汗出,無糧出」,我覺得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在這裏我亦想提一提各位《蘋果日報》的朋友,如果你們在工作期間發現有任何人或你的機構違反任何法例,包括國安法,請你盡市民的責任去報警。如果與國安法有關,你可以聯絡我們的國安熱線,電話是6271 7171。
 
  我想說的第二個課題就是第一宗牽涉《香港國安法》的唐英傑被定罪及被判刑的案件。首先,我們對他的定罪表示歡迎;至於他的判刑,我們要回去詳細研究判詞,才去想下一步行動。但我們從他的定罪中,法庭清楚說出這個「光時」的口號可以有「港獨」的意思,亦都可以有將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的含意。法庭亦說了當日那位被告人的行為就是煽動分裂國家,亦說出他的行為是挑戰警隊所代表的法律和秩序。
 
記者:想問國安法最高可判終生監禁,今次就判了九年,你覺得判刑是否合適?法庭有這個個案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個口號還可以叫喊嗎?市民如何找出紅線究竟在哪裏?
 
保安局局長:首先就判刑,我們會詳細研究法庭判詞,再決定下一步怎做。 至於口號,法庭說得很清楚,它可以有「港獨」的含義,亦可以有將香港從國家分裂出去的意義。相信一個奉公守法的人,一個不想危害國家安全、不想香港分裂出去的人,是不會無故叫這些口號。如果要叫這些口號,就要考慮承受所帶來的法律責任。
 
記者:想問在apm商場,警方懷疑有人噓國歌這事的調查進展及進度如何?
 
保安局局長:對於任何違反法律的事情,無論國旗法、國歌法也好,或國安法也好,我們都會全力調查,有證據我們就會拘捕,有證據就會作出檢控,沒有人在法律之上。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