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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立法打擊網上虛假資訊」議員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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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就「立法打擊網上虛假資訊」議員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首先感謝葛珮帆議員提出的議案及兩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
 
  保安局十分認同打擊虛假資訊的重要性。自二○一九年「黑暴」起,社會出現很多假信息,不斷肆意抹黑政府,令一些市民對政府產生仇恨,甚至鼓吹暴力,分化社會。例如,社會上有謠言指政府會限制市民提款、限制市民出境,甚至實施「禁足令」等,意圖煽動市民對政府的仇恨,政府相關部門其實已經即時作出澄清,指出有關謠傳不符事實。就警隊在「黑暴」期間的執法行動方面,雖然監警會(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發表的專題報告已明確指出所謂「831港鐵太子站死人事件」的指稱完全沒有證據支持,並且不可信;其後亦有自稱「831死者韓寶生」上載一條自拍短片「死而復生」,但卻仍然有大批人「定時定候」到港鐵站外「悼念」,可見部分假消息已經植根社會,埋下治安隱患。事實上,最近出現的多宗暴力襲擊事件,施襲者往往受到網上虛假資訊,以及煽動暴力和仇恨的信息所影響,繼而作出嚴重違法行為,七月一日發生的「孤狼式」襲擊正正是一個實例。
 
  假新聞和極端思想對社會遺害極大,而互聯網更加令它們快速地傳播。民政事務局局長會認真研究其他國家和地方應對假新聞、假資訊的經驗和處理方法,為下一步工作提供參考。
 
  保安局會與其他政府部門一樣,全力協助對不正確的假消息盡快澄清,並使用一切可行的行政和法律途徑打擊煽動仇恨和暴力的虛假信息。
 
  雖然目前未有假新聞法,但現有法律框架下已經有若干條文可處理散播不當資訊。例如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作出具有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處理和管有煽動性刊物,均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
 
  此外,《香港國安法》下的不同罪行都有特定條文處理散播具煽動性或極端思想。當中,《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條和第二十三條禁止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他人實施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第二十七條禁止宣揚恐怖主義和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第二十九條禁止與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引發香港特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我必須再次強調,互聯網的世界並不是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所以市民必須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任何鼓吹他人犯法或網絡欺凌的行為,無論是發生在網上與否,如果涉及刑事罪行,均受有關法例規管。
 
  政府期望廣大市民亦要以雪亮的眼睛認清事實的真相,不要輕信假消息、假新聞,亦不要直接或間接助長暴力。我們更期望整個社會同心協力向暴力說「不」,讓社會得以重回正軌。
 
  我相信議員對立法打擊網上虛假資訊一定有很多寶貴的意見。接下來我將會仔細聆聽各位議員的發言,稍後一併回應和再作適當的補充。多謝主席。
 
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