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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同樂運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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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的答覆︰

問題:

  據悉,第十一屆同樂運動會(二○二二同樂運動會)已定於明年十一月十一至十九日在香港舉行,是該運動會首次在亞洲地區舉行。據主辦單位估計,該體育盛事會吸引全球超過12 000人參加,並會為香港帶來10億港元的經濟收益;該盛事除了有助香港旅遊業發展,也可向全球展示香港的多元性和對平等機會的支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二○二二同樂運動會的主辦單位在預訂賽事場地方面的進展;有否針對性政策或措施,協助主辦單位預訂政府的運動場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各個本地體育總會會否支持並參與二○二二同樂運動會;如會,詳情為何,包括將會派員參賽的體育總會名單,以及參賽人數;政府會否鼓勵各體育總會參與該運動會?

答覆:

主席:

  從體育政策方面來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直沿著三大策略方向推動香港的體育發展,即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我們鼓勵市民多參與體育活動,在社區建立熱愛體育的文化。我們培育具潛質的運動員,提供優良的訓練環境及綜合支援,讓他們可以盡展所長,在國際體壇爭取更佳成績。同時,我們協助體育總會在香港舉辦大型國際賽事,讓市民觀賞高水平的運動競賽。

  為配合推動體育發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制定了「康樂設施的預訂程序」(預訂程序),讓合資格的團體優先預訂康樂設施,以舉辦體育比賽或體育活動。根據康文署現行的預訂程序,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體育總會、地區體育會、香港學界體育聯會等團體屬最優先類別,可於12個月前優先預訂所有在繁忙及非繁忙時段的康樂設施;而體育總會的屬會、慈善團體、正式協會和法團等則屬第二優先類別,可於三個月前優先預訂在繁忙時段的康樂設施,或於六個月前預訂任何時段的壁球場及在非繁忙時段的體育館主場和活動室。

  就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根據主辦機構提供的資料,將在香港舉辦的第十一屆同樂運動會獲同志運動會聯合會(The Federation of Gay Games)認可,並由香港同樂運動會(Gay Games Hong Kong)主辦。同樂運動會以「在多元中團結」(Unity in Diversity)為主題,並計劃舉辦36項體育比賽、13項藝術文化活動、開幕及閉幕典禮等。換句話說,推動平等共融是其目標,而運動及文化活動作為同樂節目,是推動平等共融的平台,因此任何人士,無分種族、宗教、年齡、性別、性取向、能力或背景均可以參加。

  與一般的國際綜合項目運動會不同之處在於,同樂運動會並非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或任何國際體育聯會所認可的體育賽事。因此,我理解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及各體育總會成員不會派出運動員參賽。另外,同樂運動會的目的是通過不同的活動推動平等共融,體育只是其中一項元素。

  我得悉主辦單位在尋找場地時都有考慮不同的地方,包括大專院校、非政府場地、中環海濱空間、其他文化場地等。根據康文署的現行做法,香港同樂運動會作為一所香港註冊團體,可於六個月前預訂非繁忙時間內的體育設施及於三個月前預訂繁忙時間內的體育設施。

  主辦單位已向一些大專院校、體育會和會所等申請租用其轄下體育設施以舉辦部分賽事。此外,主辦單位至今已與26個體育總會或體育團體商討合作事宜,包括提供裁判、技術支援及預訂場地支援等,其中有11個團體已達成協議、有四個團體表示因其他事務(如人手安排)未能與主辦單位合作,其餘11個團體仍在商議當中。倘若主辦單位獲得體育總會的支持合辦有關活動,根據現行的政策,可於12個月前預訂有關的體育設施。在收到主辦單位及/或相關體育總會的申請後,康文署十分樂意按照現行的程序提供適切的協助和處理有關的申請。
 
2021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