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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教師的專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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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宇人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不少學生受教師或朋輩影響,參與二○一四年佔領中環運動及二○一九年反修例運動。由前年六月至去年底,教育局接獲269宗有關教師專業失德的投訴,並至今對154名教師採取紀律行動,包括取消當中三人的教師註冊資格。關於教師的專業操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現行《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和《香港教師專業標準參照》由教師諮詢組織於多年前制訂,政府會否盡快檢討和更新該兩份文件,明確禁止教師作出下列行為:參與違法活動、煽動或組織學生參與違法活動、向學生宣揚個人政見,以及在網上發表激進、煽動仇恨或失實的言論;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痛定思痛,盡快制訂清晰和具權威性的官方教師專業守則,以遏止教師煽動學生參與違法活動;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在不違反專業自主的前提下,有何新措施加強對行為不當教師的懲處,以維持教師的操守水平?

答覆:

主席:

  教師肩負傳承知識、熏陶品格的重要職責,他們的言傳身教對學生有深遠影響。因此,家長以至社會大眾期望教師不單擁有紮實的專業知識,還必須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身作則,教育下一代。教育局若發現有教師嚴重失德及違反專業操守,會根據《教育條例》考慮取消其註冊,以保障學生的福祉、維護教師專業的尊嚴,以及鞏固公眾對教師團隊的信心。

  就張宇人議員提出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 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委員會)經深入研究、討論及廣泛諮詢學界後,於二○一八年推出「T-標準+」,當中包括《香港教師專業標準參照》及《香港校長專業標準參照》。「T-標準+」描述教師及校長在專業上應有的表現,促進他們推動教學團隊的專業學習、秉持專業操守,以及展現崇高的道德修養。具體而言,教師須展現三個專業角色,包括「關愛學生的育才者」、「啟發學生的共建者」及「敬業樂群的典範」;而校長須展現「以德潤才的躬行者」、「博學啟思的建策者」及「高瞻遠矚的創建者」三個專業角色。

  由二○二○/二一學年開始,我們加強有系統的教師培訓,為新入職教師、在職教師及擬晉升中層管理的教師,制定相應的專業發展計劃,當中30小時的核心培訓,包括詳細介紹「T-標準+」及個案分析,從而提醒教師應展現的專業角色及秉持專業操守。

  《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守則》)是按照《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一號報告書》的建議,由教育團體代表組成的「教育工作者專業守則籌備委員會」草擬和制訂,於一九九○年公布,作為教育工作者的自律指引及行為規範。《守則》公布至今已逾30年。因應社會的轉變和教育的發展,「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操守議會)曾就《守則》編寫實務指引及參考事例,並於二○一六年進行諮詢。然而,由於個別教育團體對闡釋/參考事例提出強烈反對,操守議會將實務指引擱置,於二○一八年再次進行諮詢。現時的修訂稿主要是在一九九○年的版本加入一些原則性標題及將條文按性質歸類,內容並沒有很大的實質改變。

  我們在處理教師涉嫌失德的個案時,會參考「T-標準+」和《守則》,但更重要的是有關教師的行為和言論是否違反社會一般接受的道德規範、是否危及學生的安全及健康成長、其所展示的價值觀是否對教育專業的尊嚴、對學生學習帶來負面影響,以及是否影響社會大眾對教師的信心。就與社會動亂相關的269宗專業失德投訴,截至二○二一年四月底我們已取消三名教師的註冊,以及向151名教師發出讉責信、警告信、勸喻信或口頭勸喻。就張議員提出明確禁止參與違法活動、煽動或組織學生參與違法活動、向學生宣揚個人政見,以及在網上發表激進、煽動仇恨或失實的言論,無論是否有守則涵蓋這些範圍,我們都不會接受教師有這些行為,亦必定會依據《教育條例》嚴肅處理。

  我們分析了過去兩年涉及教師專業操守的個案,並在本年五月七日的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上匯報了整體的情況,向公眾闡釋我們採取跟進或懲處行動的考慮因素,並就此綜合和分享了一些個案。教育局計劃以後會定期公布有關數字,以及提供個案舉隅,說明對失德教師的懲處和考慮因素,讓公眾知悉有關情況,讓學校作為參考,加強管理其教師隊伍,教師亦可提高敏感度,謹言慎行,守規守法。

(三) 教育局一直尊重教師的專業,教師須依據教育局的課程指引,因應學生的特質和需要,運用專業知識和經驗,作出專業判斷去調適學習材料和教學策略。我想強調,「專業自主」並非完全自由放任,教學與評估必須符合課程的框架和要求,教師不可以向學生宣揚個人政治立場,傳遞不正確的信息或偏頗的觀點、歪曲事實、錯誤引導學生,或散播帶有仇恨、歧視、違反社會道德標準等信息。若有這些嚴重個案,教育局必定嚴肅處理。情況嚴重者,會考慮取消其註冊。

  學校是教師的僱主,必須監管其轄下教師,提醒他們作為教師應有的行為及操守,主動跟進行為不當的教師,採取適當的紀律行動,我們會與辦學團體及學校加強聯繫,分享一些個案及學校實施的懲處,以協助辦學團體為屬校訂定相關指引。在調查工作完成後,我們亦會就學校採取的懲處/跟進行動提供意見。學校領導及監管教師的工作,是學校表現的重要指標,若處理不當,教育局會嚴肅跟進。

  教育局會繼續以嚴謹及嚴肅的態度,依據《教育條例》及從教育專業角度考慮,處理教師失德的個案。同時,我們亦會肯定緊守崗位的、優秀教師的貢獻,推動教師專業的持續發展。

  多謝主席。
 
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