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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取消人手繳費對隧道員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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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陸頌雄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計劃由明年底起在各政府收費隧道及青沙管制區(隧道)採用不停車繳費系統,以遙距繳費取代人手繳費。有工會代表指出,屆時各隧道的收費員及支援人員(受影響員工)可能職位不保,因此政府和負責管理、營運及維修隧道的承辦商(承辦商)應盡早為受影響員工作出合適安排,以保障他們的權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受影響員工的總數及他們的最高、最低和平均年資,並按隧道名稱和職系以表列出該等員工的分項人數;

(二)鑑於政府表示會要求承辦商為受影響員工提供再培訓及轉職安排,有關工作詳情和進展為何;政府會否(i)提供再培訓開支資助,以及(ii)基於該等員工的生計受政府政策影響而向他們提供特惠補償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政府會否在日後簽訂的隧道管理合約中訂明,承辦商須預留資金,以向未能成功轉職的受影響員工提供特惠補償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陸頌雄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綜合答覆如下:

  政府計劃約在二○二二年年底開始,陸續在政府收費隧道和青沙管制區實施不停車繳費系統,及後將無需收費員在政府收費隧道和管制區收取隧道費/使用費。運輸署會繼續與各隧道及青沙管制區的管理、營運和維修營辦商(下稱營辦商)詳細檢視營運安排,以釐訂推行系統後的人手需要。

  各政府隧道和青沙管制區的受影響員工數目會因應未來兩三年(即全面實施不停車繳費系統前)可能出現的人事調動例如內部轉職等,以及營運情況而有所變更。在這個前提下,按現時的初步估算,約有260名收費員將會受影響,按隧道和管制區細分如下:
 
隧道/管制區 初步估算收費員數目
青沙管制區 28
香港仔隧道 32
海底隧道 52
東區海底隧道 36
獅子山隧道 48
城門隧道 30
大老山隧道 36
總數 262

  各隧道和青沙管制區的人手安排在實施不停車繳費系統前或會有所變動,因此,現階段未能提供屆時有關收費員(包括其年資)的資料。

  除收費員外,部份職位如助理營運主任、營運組長、行政及輔助人員、技工等在實施不停車繳費系統後,會無需再兼顧與收取隧道費相關的工作。運輸署會繼續與各營辦商緊密溝通,以檢視實施不停實繳費系統後有關職位的人手安排。

  運輸署一直積極鼓勵營辦商協助其聘用的收費員及其他受影響的相關員工轉換合適的崗位,例如繼續向收費員提供資助/培訓(如駕駛考試費用/訓練),以協助收費員轉職為營辦商所聘請的交通督導員。為讓更多員工能持續就業,若收費員已符合運輸署的要求,完成24天訓練課程及獲取其他的交通督導員入職資格,運輸署會考慮各政府隧道和青沙管制區的營運及人手編制情況,為這些轉職收費員適度豁免在營辦商營運合約中有關交通督導員須有一年相關工作經驗的入職要求。

  運輸署參考早前實施豁免青嶼幹線收費的經驗,鼓勵營辦商除了盡量安排合適的員工調職至相關隧道/管制區的其他崗位外,也可安排員工轉職至營辦商或其母公司所經營的其他業務(例如停車場收費員)。營辦商會向這些員工提供支援和培訓,鼓勵及安排他們轉職。

  在推行不停車繳費系統時,有關的新服務商亦需要具豐富經驗的人員協助操作收費系統及處理相關工作。政府會積極考慮在隧道費服務商進行招標時,加入投標者就須招聘現職隧道員工及相關人事安排提交建議書的要求。

  至於現有營辦商,運輸署會持續監察其相關工作。若個別員工的僱傭合約需要終止,運輸署會確保營辦商按照《僱傭條例》(第57章)及管理合約的相關條款,支付相關員工應得的所有解僱補償,例如任何未發放的工資、年假及遣散費等。
 
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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