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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完成就東涌指明「受限區域」的限制與檢測宣告及強制檢測公告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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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昨日(四月二十九日)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與檢測宣告(下稱「相關宣告」),自昨日下午七時起限制在東涌指明「受限區域」(即東涌健東路1號映灣園悅濤軒第十一座)內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須留在其處所並接受強制檢測。截至今日凌晨三時,約950名受檢人士已於「受限區域」內設立的臨時採樣站接受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採集及2019冠狀病毒檢測。有關強制檢測行動於今日下午約七時三十分完成,全部受檢人士的檢測結果均為陰性。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考慮到上述情況後,已根據第599J章撤銷相關宣告(見附件)。

  在這次行動中,民政事務總署(包括離島民政事務處)、警務處、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漁農自然護理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及醫療輔助隊動員共約310名人員,安排落實宣告。

  政府感謝所有參與這次工作的政府人員和檢測承辦商的努力,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安排落實宣告。我們亦再次感謝受檢人士的支持和諒解,在這段時間內通力合作,進行檢測。

  此外,政府昨日亦發出強制檢測公告,任何於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至二十九日期間曾身處上述大廈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即使在相關宣告開始生效時不在「受限區域」內,亦須於五月一日或之前接受強制檢測。政府提醒相關人士必須遵從強制檢測公告,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政府會嚴肅跟進受檢人士遵守強制檢測公告以及限制與檢測宣告的情況。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或限制與檢測宣告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33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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