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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升降機承辦商被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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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紀律審裁委員會已完成對耀天工程有限公司兩項違紀指控的聆訊,並裁定所有指控成立,須予以紀律處分。
       
  耀天涉及的兩項違紀指控,分別為上水名都巴黎閣的升降機保養欠妥,以及沒有就分包升降機維修工程通知機電工程署署長,而被法庭裁定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條例》)。委員會裁定對耀天罰款共85,000元,並支付聆訊程序費用約11萬元。委員會的裁決及命令今日(四月三十日)刊憲,詳情可參閱(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17/cgn202125172443.pdf)。
   
  機電工程署(機電署)歡迎委員會的裁決,並會繼續嚴格執行《條例》,確保升降機及自動梯服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障公眾安全。
   
  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上水名都巴黎閣的5號升降機(肇事升降機)發生升降機機廂非預定移動,導致一名64歲女士不幸死亡。機電署就事故進行刑事調查,並發現耀天作為承辦保養肇事升降機的註冊升降機承辦商,未有確保該升降機的定期保養工程妥善進行,亦未有在分包升降機維修工程前通知機電署署長。機電署遂向耀天提出涉及違反《條例》的控罪,法庭於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裁定有關罪名成立。
   
  鑑於耀天被法庭裁定罪成及考慮到有關事故導致一名乘客死亡,機電署署長根據《條例》第109(1)條,轉呈有關違紀行為予委員會進行紀律聆訊。
 
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4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