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疫苗氣泡」為基礎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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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憑藉我們已增強的抗疫能力,加上政府疫苗接種計劃穩步推展,我們認為是適當時候就抗疫工作採取新路向,以『疫苗氣泡』為基礎放寬部分限制,回應各行各業和市民希望盡快恢復正常生活的訴求。」
「視乎疫情發展以及『疫苗氣泡』第一階段措施的落實情況,我們會在第二階段檢討和適當地調節有關措施細節,並考慮進一步放寬食肆和其他處所的營運限制。」
最新規定及限制詳情如下(就第599F章的規定及限制見附件一):
餐飲業務
(一)除酒吧或酒館另有規定外,所有餐飲業務處所須按下列其中一種或多種模式運作。其中A類及B類運作模式為現時已有的運作模式,而C類及D類運作模式則為「疫苗氣泡」下的新增運作模式。
(a)A類運作模式:餐飲業務可於每天早上五時至下午五時五十九分提供堂食,處所內的顧客數目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並不得有多於二人同坐一桌。
(b)B類運作模式:餐飲業務負責人須採取指定防感染措施,包括確保顧客(不包括只購買外賣的人士)在進入處所前利用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或登記有關人士的姓名、聯絡電話及到訪處所的日期及時間,以及安排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每14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而自四月二十九日起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或員工完成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餐飲業務可於每天早上五時至晚上九時五十九分提供堂食,處所內的顧客數目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不得有多於四人同坐一桌。
(c)C類運作模式:餐飲業務負責人須確保涉及處所運作的所有員工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餐飲業務負責人可按需要把整個處所或處所的部分範圍劃分為「特定範圍C區」,並須確保「特定範圍C區」內所有顧客必須利用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於「特定範圍C區」內,餐飲業務可於每天早上五時至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提供堂食,處所內的顧客數目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不得有多於六人同坐一桌。
(d)D類運作模式:餐飲業務負責人須確保涉及處所運作的所有員工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一般而言即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後加上14天)。餐飲業務負責人可按需要把整個處所或處所的部分範圍劃分為「特定範圍D區」,並須確保「特定範圍D區」內所有顧客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及必須利用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於「特定範圍D區」內,餐飲業務可於每天早上五時至翌日凌晨一時五十九分提供堂食,處所內的顧客數目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75%,不得有多於八人同坐一桌。
(e)在A、B及C類運作模式下,參與任何一個宴會活動的人數,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20人。在D類運作模式下,「特定範圍D區」內的宴會活動有關人數上限可提升至100人,而超過20人的宴會參加者須已接種第一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若因健康理由未能接種新冠疫苗,16歲或以上的顧客須填妥申報表格,並出示醫生證明書和在宴會開始前的三天內收到的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6歲至15歲的顧客亦須出示上述檢測結果證明。
(f)在C類及D類運作模式下,員工若因健康理由不適宜接種新冠疫苗,必須向僱主提交申報表格及醫生證明書,同時每七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
(g)就C類及D類運作模式下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要求,有成年人陪同的15歲或以下人士,由於同行成年人須利用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所以可獲豁免。65歲或以上的長者,以及沒有成年人陪同的15歲或以下人士,須填妥記錄到訪資料的指定表格。
酒吧及酒館
(二)就酒吧或酒館而言,如處所負責人確保所有員工及訪客均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並確保所有顧客必須利用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則可以重新開放。處所可於每天早上五時至翌日凌晨一時五十九分開放,處所內的顧客數目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不得有多於二人同坐一桌。員工若因健康理由不適宜接種新冠疫苗,必須填妥申報表格及出示醫生證明書,同時每七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
表列處所
(三)下列第599F章下附表所列處所,如採取所需特定措施,可以指明的運作模式運作,否則必須繼續關閉:
(a)浴室;
(b)設置(或擬設置)供租用舉行社交聚會的處所(一般稱為派對房間);
(c)通常供人飲酒,以及跳舞或作其他娛樂的、營業至深夜的場所(一般稱為夜店或夜總會);
(d)卡拉OK場所;及
(e)麻將天九耍樂處所。
(四)就第(三)項而言,有關所需特定措施為:
(a)確保所有員工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員工若因健康理由不適宜接種新冠疫苗,必須向僱主提交申報表格及醫生證明書,同時必須每七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
(b)確保所有顧客已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麻雀天九耍樂處所除外);及
(c)確保所有顧客必須利用手機上的「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掃瞄「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
(五)就第(三)項而言,指明的運作模式如下:
(a)浴室、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及卡拉OK場所的開放時間,由早上九時至翌日凌晨一時五十九分,而麻雀天九耍樂處所則根據相關牌照條件開放至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
(b)就夜店或夜總會而言,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
(c)就派對房間而言,每個房間最多可有四人;
(d)就卡拉OK場所而言,不多於四人同坐一桌;及
(e)顧客數目在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容納量的一半(浴室除外)。
(六)在指明期間繼續維持現時就第599F章下其他表列處所的規定及限制。這些表列處所在符合相關規定及限制下(包括須安排涉及處所運作的員工每14天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或完成接種新冠疫苗作為替代措施)可予開放。
(七)餐飲業務負責人及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第599F章的法定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行政會議已批准修訂第599F章,要求身處餐飲業務處所及表列處所的人士遵從適用於他們的有關要求,違反有關規定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有關人士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當中,若員工或顧客在上述第(一)、(二)及(四)項措施下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即屬違反第599F章的規定,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倘若在第599F章處所內有違反有關羣組聚集的要求的情況,將繼續根據第599G章的規定處理,即參與有關羣組聚集的人士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有關修訂已經刊憲,並將於四月二十九日生效。
羣組聚集
(八)除獲豁免者外,於指明期間繼續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四人以上的羣組聚集。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於未有遵從第599F章下相關規定或限制的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內的羣組聚集。
(九)根據「疫苗氣泡」的原則,按下列第(十)項及(十一)項調整第599G章下豁免羣組聚集的範圍(詳見附件四)。有關就第599G章的修訂已經刊憲,並將於四月二十九日生效。
(十)容許由持牌旅行社舉辦、並已獲香港旅遊業議會登記的旅行團中不多於30人的羣組聚集,前提是有關前線員工必須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如前線員工因健康理由而未能接種疫苗,必須向旅行社提交申報表格及醫生證明書,及在帶團前七天內進行一次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
(十一)放寬以下羣組聚集限制,前提是參與羣組聚集的所有16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如參與羣組聚集的人士因健康理由而未能接種新冠疫苗,必須向羣組聚集的組織者或處所負責人出示申報表格及醫生證明書,同時出示羣組聚集前14天內進行的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a)沒有供應食物或飲品的婚禮(屬宗教禮儀一部分的食物或飲品除外),羣組聚集的人數上限由20人提升至50人(室內地方)及100人(室外地方);
(b)就周年股東大會等按照條例或規管性質文書舉行的商務會議,羣組聚集的人數上限由20人提升至50人(室內地方)及100人(室外地方)。如等該會議的參與者人數超過有關上限,則須設有措施將參與者分散於不同房間或區隔範圍;及
(c)沒有供應食物或飲品的宗教聚集(屬宗教禮儀一部分的食物或飲品除外),活動參與者人數上限由處所通常容納量的30%,提升至室內地方通常容納量的50%及室外地方通常容納量的100%。
(十二)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根據第599G章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若員工或顧客在上述第(十)及(十一)項措施下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可被視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並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
佩戴口罩要求
(十三)於指明期間延續第599I章下強制佩戴口罩的要求,即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或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即所有公眾地方,除了《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第2條所界定的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內的戶外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十四)在第599I章下,獲授權人員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任何人違反有關條文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元)。此外,獲授權公職人員可向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發出罰款通知書,相關人士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完
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28分
香港時間20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