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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保障網上個人資料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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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職場社群網絡平台LinkedIn的全球約五億名用戶的個人資料近日遭擷取及轉售,而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則於去年被入侵,導致其全球逾五億名用戶(當中近300萬名為香港人)的個人資料遭盜取及公開。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早前表示,已去信前者的營辦商要求澄清,以及去信後者的營辦商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另一方面,近年有不少人進行網絡「起底」,即把所得個人資料在網上(特別是社交媒體)公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i)公署就上述兩宗事故的跟進工作/循規審查的進度,以及(ii)有關的營辦商已採取的補救措施;
 
(二)是否知悉,公署有否評估它在本月初發出的《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的指引》的成效,以及公署來年有何相關的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例如舉辦研討會);
 
(三)鑑於公署會把涉及刑事成分(例如「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的個人資料保安事故轉交警方調查,是否知悉,公署會否將上述兩宗事故轉交警方調查;鑑於該兩宗事故據報涉及境外黑客盜取資料的行為,公署及警方如何處理境外人士侵犯香港市民私隱的行為;及
 
(四)鑑於政府現正聯同公署進行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工作,包括把「起底」行為刑事化及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處理「起底」事件的調查和檢控工作,有關的初步建議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廖長江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及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後,現回覆如下:
 
(一)公署早前留意到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及LinkedIn用戶的個人資料疑遭外洩,隨即主動跟進事件,包括對Facebook展開循規審查,並已去信提醒有關社交媒體平台如發現香港用戶受到影響,應盡快通知受影響用戶,以減低事件可能產生的風險。根據公署日前接獲有關社交媒體平台的初步回覆,Facebook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而事件相信是源於二○一九年九月前曾有人惡意從Facebook平台上擷取公眾可查閱的用戶資料。就此,Facebook在其「幫助中心」(Help Centre)提供了網上查詢表格,讓用戶就相關事件作出查詢,包括其資料有否被不當披露。LinkedIn在回應公署時表示正在調查事件,而遭披露的個人資料相信包括LinkedIn網站供公眾查閱的會員資料,以及從其他網站所綜合的資料。公署會繼續跟進上述事件。
 
(二)公署在二○二一年四月發出《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的指引》(指引),提出實用建議,藉此減低公眾使用社交媒體時所帶來的個人資料私隱外洩風險(www.pcpd.org.hk/tc_chi/resources_centre/publications/files/social_media_guidance.pdf)。有關建議包括公眾在註冊社交媒體帳戶時應注意的事項,以及如何管理私隱設定以限制個人資料的公開程度等。指引發出後得到媒體廣泛報導,不少媒體引述指引所載的「更改私隱設定指南」,提示市民在使用社交媒體時如何加強保障私隱。公署同時在多家傳媒專訪中向大眾解釋使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的私隱風險,以及如何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指引自上載至公署網站以來,共獲超過2 200次閱覽,而公署在多個社交平台推廣指引的內容已接觸超過一萬人次。此外,公署亦把指引分發到全港18區民政諮詢中心以方便市民取閱,並把指引發給不同商會、專業團體、公營機構及公署的保障資料主任聯會會員參考。公署一直透過不同的推廣、教育及宣傳工作,提醒公眾有關使用社交媒體的私隱風險及保障措施。例如在二○二一年四月舉辦「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時如何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網上講座。未來一年,公署將會繼續舉辦相關講座及推廣活動,包括在五月主辦題為「社交媒體與你」的網上免費公眾講座,並製作宣傳單張及短片,以提高市民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警覺性。
 
(三)盜用個人資料的行為除有可能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外,視乎情況亦可能會干犯其他刑事罪行,例如《盜竊罪條例》(第210章)的盜竊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的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等。公署正繼續跟進上述兩宗懷疑資料外洩事故,如發現有證據顯示有人可能干犯刑事罪行,會轉介警方跟進。對於涉及香港境外元素的案件,警方會按香港現行相關法例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第461章)所賦予的權力進行處理。
 
(四)政府非常關注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政府正與公署研究修訂《私隱條例》以打擊「起底」行為,修訂方向主要包括(1)修訂條文將「起底」有關行為定為刑事罪行;(2)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專員)法定權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網站移除涉及「起底」的內容;及(3)賦予專員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的權力等。我們正計劃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有關的法例修訂草擬工作並提交立法會審議。
 
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