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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工作小組與持份者協力為堂食餐飲處所改善換氣量或安裝空氣淨化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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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早前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向餐飲業務發出指示,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規定。為順利落實上述規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組及政府相關部門繼續積極與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等持份者合作,致力協助他們順利履行有關規定,從而保障員工、顧客及公眾的健康,並鞏固市民對惠顧餐飲處所的信心。

  繼四月二十三日與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會面,工作小組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機電工程署舉辦網絡研討會,透過支援方便營商諮詢委員會的效率促進辦公室等渠道邀請一眾餐飲業界持份者參與。與會者就共同關心的議題坦誠交換意見,並為遵行有關規定作出共同努力。工作小組亦已把一系列業界及註冊專門承建商關注的事項編制為常見問答並上載至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question_air-changes_purification.html),而研討會的視頻影片則於稍後經編輯後上載至食環署網頁。

  政府發言人提醒餐飲處所負責人,為符合《規例》下對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須遵守的規定,須在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向食環署登記其處所座位間的換氣量已達到每小時至少六次,或已按實際情況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並附以註冊專門承建商(通風系統工程類別)發出的證明書。截至四月二十六日,共有2 995間餐飲處所已提交網上登記,另有129間餐飲處所在三月十八日前透過自願申報計劃已提交網上申報。食環署亦正整合主題專頁,方便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等不同業界持份者瀏覽及搜尋相關資料,協助完成有關登記安排。

  發言人說:「餐飲處所若未能於限期前完成登記,須向食環署提交延期申請。有關延期申請表格可於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Application_for_extension_of_time_for_registration_on_air_change_installation_of_air_purifier_in_catering_premises.html)或掃瞄附件中的二維碼下載。餐飲處所提交延期申請後,須於食環署回覆中的指定限期內完成登記。期間,已提交申請的食肆須按當時適用的指引維持相關的每日堂食時間時限及每枱人數上限等要求。至於沒有提交延期申請、提交申請不獲批、沒有按食環署就其完成登記的延期期限作出跟進等個案,食環署會另行處理。新規定生效初期,食環署的工作方向會側重宣傳教育及勸喻,並會密切留意相關情況,適時調整安排。」

  發言人強烈呼籲餐飲業務負責人同心抗疫,並持續嚴格地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以保障個人及公眾健康。
 
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34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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