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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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早晨林太。想問三條問題,第一條是警方說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但民陣是一個在○六年已經成立的組織,為甚麼現在才說它違反《社團條例》?是否以前沒有執法還是其他甚麼原因?第二條問題關於華大基因,早前他們有一批「假陽性」樣本。其實今次已不是他們第一次出錯,接下來會有甚麼懲罰?早前食衞局說不排除可能會中止與他們的合約,但未來還有「回港易」等很多計劃,檢測量會相當大,預料會否有壓力?有沒有其他back-up plan?第三條問題是上星期你與韓正會面,對方有否提出甚麼要求,尤其是有關選舉或其他方面?你有否反映甚麼意見?
行政長官:多謝這位記者朋友的三條提問。第一,關於警務處就某一些個案所採取的行動,包括索取資料或日後需要調查,行政長官是不會評論的。但我必須指出,正如律政司司長昨天在其網誌亦有一篇文章,就是無論在《基本法》或《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下,我們都會保障市民的自由,這些自由包括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亦包括結社自由,但這些各式各類的自由並不是絕對的,都會依法受一些限制,而這些限制的目的是要尊重和維護其他人的權利,亦要保障香港社會的秩序和穩定。我相信亦肯定警務處採取這些行動都是按法律來辦事,但正如我所說,我不會在此評論個別執法部門的個案。
第二條問題有關病毒檢測。在過去15個多月,檢測對我們抗疫是至關重要,而我亦多次強調我們的檢測能力由去年一月開始時每日只有少於數千個,至今日隨便每日都超過10萬個,是經過各方的努力,包括私人化驗所的努力。華大基因事實上亦是我們在初階時一個很重大的合作夥伴,包括在去年九月我們所做的普及社區檢測,華大基因都擔當了非常重要的責任。沒錯,近日華大基因在一些檢測上出現了一些問題,這些問題都要認真、嚴肅地處理,因為每個檢測如果是「假陽性」或「假陰性」,都會帶來很多困擾,特別是對受影響市民的困擾——如果是「假陽性」的話,他或會無辜地入院,或其緊密接觸者會被送往檢疫中心。特區政府是非常嚴肅地處理每間合約或合作夥伴實驗室,包括其檢測過程的安全守則、防止感染的安排是否做得妥當。大家都知道,袁國勇教授亦親自到實驗室視察,並在其後發現它們真的有一些問題;華大基因亦為此致歉,並表示會全力改進。接下來食物及衞生局會採取甚麼行動,要交予它來評估,但你自己亦已提出,在懲罰或採取這類行動的同時,我們也要顧及在抗疫方面的整體能力會否因為懲罰行動而大大削弱,從而影響香港的抗疫能力。雖然近日的本地確診個案,特別是無源頭個案數目都已經穩定,甚至減少,有幾日沒有召開疫情記者招待會,但我們往往需要嚴陣以待,所以檢測能力是非常重要。我相信我們會作出適當的平衡,現時最重要的是與華大基因合作,一起做好他們應該做的檢測安排。
第三條問題是關於上星期我在海南出席完博鰲論壇後直接前往廣州,因為我收到通知,韓正副總理會親臨廣州主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專題會議。這並不是一個全體會議,而是一個專題會議。大家都留意到,無論是我們其後所發出的新聞稿,關於我在會上的發言,以至新華社關於是次專題會議所發出的新聞稿,都是圍繞着討論粵港澳大灣區未來的發展。韓正副總理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公布兩年多以來所取得的成效表示十分肯定,他亦鼓勵我們繼續以創新的取向來發展粵港澳大灣區。我相信稍後亦會有一些關於整個粵港澳大灣區下一階段發展的中央政策公布。至於會後韓正副總理親自會見我,是一個簡單的會面。當然他關心香港的疫情,要我們繼續做好防疫工作,因為韓正副總理完全明白香港經濟要復蘇,兩地人員恢復有序往來是至為重要,所以他要求我們要做好防疫抗疫的工作,並沒有太多討論其他問題。
記者:林太,你好。第一條想問六四集會。剛才你提及要視乎會否跌入違反國安法的情況,例如支聯會的口號一直都是「結束一黨專政」,你覺得這情況是否相關情況?另外想問,上星期裁決的查冊案,很多傳媒覺得裁決很難接受,你覺得裁決會否影響香港,無論是新聞自由也好、言論自由也好,阻礙了調查報道的情況?以及想問問疫苗方面,飲食界說政府正在籌備一個 App 讓餐廳查到客人有否接種疫苗,想問問進度方面如何?能否趕及在星期四展開?多謝。
行政長官:就第三條問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在今日稍後時間會見記者,交代包括剛才你提問的問題。今日是星期二,大家都知道我們有行政會議,行政會議會就最新疫情和需要行政會議處理的事情討論和作出決定。我也可以預告,我相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應該在今日下午會有一個交代。她交代的工作就是大概兩星期前,在四月十二日,我聯同相關局長向大家介紹了抗疫新路向;我昨天發表的按月報告亦有再提及,在抗疫新路向中,我們爭取盡量讓香港各行各業和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可以逐步有序地回復正常,而且要盡量避免日後再「一刀切」地執行管制社交距離或營業處所的措施。在那天之後,這兩星期內,我在此要感激我的同事,特別是食物及衞生局和食環署的同事,他們與業界緊密溝通,開了很多次會議;我亦要感謝業界很坦誠,大家很積極地回應,尋求最好的方案來落實在本星期四開始進一步放寬一些營業處所的限制和讓一些被關閉多月的營業處所重新有序地復業。有關詳細的情況,我請大家等候,陳局長會向大家交代。
至於另外兩條問題,恐怕都是同一個答案,就是香港是法治社會,所有事情都是依法辦事。行政長官一般而言很難在此就每宗個案告訴你是合法或不合法,因為每件事情是否合法,除了要看法律,還要看證據,還要看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情,甚至有時還需要看取證的情況如何。對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下怎樣看中國共產黨,我談國安法或在「愛國者治港」方面都向大家交代過。第一,我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我們是國家內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但這高度自治並非全面絕對的自治,而是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全面管治權下的高度自治。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我們要尊重國家的《憲法》,而現時的國家《憲法》對由共產黨領導、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亦說得很清楚。在尊重《憲法》的大前提下,我們同樣應該尊重現時執政的中國共產黨。今年是共產黨的百年慶典,大家能看到國家在共產黨領導下,在這幾十年的起飛和為人民帶來的美好生活。尊重國家的執政黨是我們的立場;至於不尊重到甚麼地步會違法,就要看我剛才所說的法律、證據、行為等等。
同樣地,查冊的問題都是法律問題。我記得在判詞中,法官也說,儘管你有良好的意願,都要依法辦事。在過去一段長時間,有人不斷在香港散播所謂「違法達義」,甚至到學校內鼓吹同學「違法達義」,某程度上就是說只要你認為是為了公義,你就可以違反法律,這是完全違背了法治精神和公民社會應有的價值觀。同樣地,如果現時法律有些事情是不容許,儘管我們很尊重言論自由,儘管我本人對各位的專業非常認同,但都要依法辦事,情況就是這樣。你說作為傳媒機構是否可以有一些特別的對待,一般來說是不應該有的,這亦是我早前曾經說過,大家時常轉述——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法律認為你有,你就有;法律認為你沒有,你就沒有。如果大家留意最近完善選舉制度有關選民登記的查冊,我們將傳媒等同參選人一樣,與一般人士不同,可以查閱選民登記冊;傳媒的範圍亦很寬鬆,只要在政府新聞處登記了,可以在新聞發布系統取資料的亦可以納入為傳媒。儘管在議會審議時,有些議員認為我們太寬鬆,但我們都尊重大家在這方面可以取得資料,進行大家的新聞報道工作。總的來說,都是依法辦事和平衡各方利益,找到一個對香港最有利的方案來做。
最後,在此我要特別感謝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差不多每日上、下午都舉行會議,審議《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據我所知,逐條審議的工作已經大體上完成,特區政府聽到法案委員會的意見、社會的意見,連同我早前主動提出會修訂的地方,我們會盡快在本星期內向法案委員會提出有關的委員會階段修訂,即CSA(committee stage amendments)的內容,希望得到委員會的支持,讓這條這麼重要的條例草案可以按原定計劃在五月二十六日恢復二讀,希望能夠三讀通過。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38分
香港時間13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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