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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無紙證券市場制度及優化場外衍生工具監管框架的法例修訂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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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十九日)將《2021年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刊憲。

  《條例草案》旨在透過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和《公司條例》等的現有法例,以修訂模式在香港推行全面的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以及對新訂的場外衍生工具發牌制度下受規管活動的範圍作出調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政府致力推動在香港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條例草案》為此提供所需的法律框架,讓投資者在現行透過代理人持有證券的實益權益外,可選擇在一個數碼化的環境持有及轉讓證券的法定擁有權,既讓他們享有更佳的法律保障,同時提升我們金融市場基建,並進一步提高市場效率和競爭力。若《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我們預期在二○二二年底前開始分階段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
 
  發言人說:「在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後,政府將不會再就無須使用轉讓文書的證券轉讓徵收每張五元的定額印花稅。」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同時建議對場外衍生工具發牌制度中受規管活動的範圍作出技術性修訂,使有關豁免範圍更清晰明確,以更好反映政策原意。」

  《條例草案》將於三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