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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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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工人因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八千元。
   
  案情涉及二○一九年二月十日在大埔南華莆村路發生的一宗致命意外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該工人拒絕依從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的要求提供與意外有關的資料。
   
  勞工處發言人說:「我們絕不容忍任何不遵從職業安全主任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規定所作出的要求的違法行為,並會竭盡所能將違例者繩之於法。」
 
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