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須於指定限期前回覆選舉事務處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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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年選民登記周期的截止日期為二○二一年五月二日。為提高選民登記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選舉事務處在每個選民登記周期均採取多項查核措施,包括就已登記選民進行抽樣查核;與其他政府部門核對選民的登記資料;就選舉中未能投遞至選民而遭退回的投票通知卡個案進行查訊;與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及民政事務總署核對選民登記住址;就一戶多人或多姓的登記住址進行查核;就資料不完整或疑似非住宅的地址進行查核;以及查核已拆卸或空置待清拆建築物為登記地址的選民。
被納入法定查訊程序的選民會收到選舉事務處發出的查訊信件,要求他們確認或更新其登記住址。回覆查訊信的法定限期為二○二一年五月二日,如選舉事務處於限期或之前仍未收到受查訊選民的有效回覆,有關選民的姓名會被納入在明年六月一日或之前發表的「取消登記名單」內。被納入「取消登記名單」的選民須於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法定限期前,提出申索或回覆選舉事務處發出的提示信,在獲審裁官的批准後,可保留其選民資格,重新納入在二○二一年七月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並可在明年第三季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票。
所有查訊信件的信封上會蓋有「須立刻處理 與投票權攸關」的顯著提示,提醒選民該信件十分重要,須盡快拆閱和回覆。如選民對收到的信件有任何疑問,可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查詢。另外,有關選民登記查核措施的常見問題亦已上載至選舉事務處網站(www.reo.gov.hk)供公眾參閱。
完
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30分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