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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傳媒查詢「保就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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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傳媒查詢,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十九日)就「保就業」計劃作出以下回應:
 
(一)違規投訴及處理方法
 
  在「保就業」計劃下,所有領取第一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已作出兩項承諾:(1) 在補貼期內(即六月至八月)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總數不能少於二○二○年三月的僱員總數(無論當時是否有支薪),否則僱主須向政府繳付罰款;(2)必須將領取的工資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員工薪酬,不得作其他用途。
 
  為確保獲批補貼的僱主遵守上述條款,「保就業」計劃代理人已要求強積金受託人在八月三十一日前提供僱主於六月及七月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以核對僱主有否在當月把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以及受薪僱員總數是否達到三月的僱員總數(即「承諾受薪僱員人數」)。
 
  發言人提醒僱主:「正在(或被要求)放無薪假的員工不會視作有支薪僱員,因此亦不會計入『承諾受薪僱員人數』。」
 
  此外,「保就業」計劃代理人正按僱主的特質(例如僱員數目等),以風險為本的原則(例如收到投訴舉報),抽查僱主作實地視察。至今,代理人已抽查241間僱主機構,當中包括36間「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為零的僱主,未來一星期會抽查另外超過60間這類屬較高風險僱主。
 
  除了主動調查之外,公眾及僱員的監察亦至為重要。自六月二十二日起分批上載已領取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至今已上載約137 500名僱主的補貼資料),至八月十八日,「保就業」計劃秘書處(秘書處)共收到407宗舉報,個案主要涉及於補貼期前/內無理減少員工人數及/或辭退員工、不適時發放工資或減薪,以及疑似公司倒閉或轉換經營者。
 
  發言人表示:「我們非常重視每一宗舉報及投訴,秘書處及代理人正跟進調查個案。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創新辦)成立的覆檢小組會檢視每一宗個案的調查報告,在完成調查後會通知舉報人有關結果。」
 
  此外,秘書處至今分別向勞工處轉介了52宗舉報或投訴個案。勞工處已即時跟進並接獲其中12宗有關僱傭權益的申索聲請,主要涉及被短付終止傭僱金、工資糾紛或被僱主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當中四宗經勞工處調停後僱傭雙方達成和解,另外六宗需交由勞資審裁處尋求司法仲裁,餘下兩宗個案仍在處理中。如有資料顯示僱主涉嫌違反《僱傭條例》,勞工處會進行調查,若有足夠證據會向僱主提出檢控,以打擊違反《僱傭條例》的罪行。
 
(二)「保就業」計劃第二期下的新安排
 
  考慮到部分僱主因過去並無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供其65歲或以上有強積金戶口僱員的工資或自願性供款資料,因而未能在第一期計劃下為該等員工申領工資補貼,我們於第二期進一步放寬要求:只要有關強積金紀錄證明書顯示僱主有聘用65歲或以上僱員,秘書處便會提供每人每月5,000元的工資補貼。這是參考了於第一期獲工資補貼的15 700名65歲或以上僱員在「指定月份」的平均工資補貼額。然而,若強積金紀錄證明書有顯示65歲或以上僱員的工資或自願性供款,代理人將繼續按有關工資50%或自願性供款十倍計算工資補貼,上限9,000元,最少為5,000元,這是為65歲或以上僱員而設一項非常寬鬆的安排。若以第一期的申請數字作估算,就有聘用65歲或以上僱員但未獲補貼的僱主(涉及6 350名僱員),他們可於第二期計劃為每名該等僱員領取15,000元(九月至十一月)工資補貼,至於第一期就有關僱員獲批少於每人每月5,000元補貼的僱主,亦可在第二期獲每人5,000元補貼。
 
  發言人表示:「考慮社會對計劃第一期的意見後,我們要求申領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須承諾向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回饋至少八成工資補貼金額。」
 
  「我們注意到社會各界大致歡迎這個建議,也特別感謝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及部分大型物管公司積極回應,認同建議的目標及會與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如何善用回饋的金額。」
 
  對於要求惠康及百佳兩大連鎖超級市場作額外承諾,於接受第二期工資補貼期間(即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回饋顧客及惠贈非政府機構及弱勢社群,發言人強調政府會細心聆聽公眾對如何落實有關承諾的意見。創新辦亦已邀請相關機構於下星期商討落實有關承諾的初步構思,並會要求機構在提交第二期申請時,同時提供回饋顧客及惠贈非政府機構的建議書以供審視。
 
(三)政府支援措施的成效
 
  政府統計處今日公布的二○二○年五月至七月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為6.1%,比四至六月下跌0.1個百分點;就業不足率3.5%,比四至六月下跌0.2個百分點。我們認為「保就業」第一期計劃大致達到推出的目的,即防止失業情況進一步惡化,避免出現大規模裁員。
 
  為減低疫情對各行各業的影響,特區政府在過去半年透過二○二○至二一年度《財政預算案》和兩輪「防疫抗疫基金」,推出多項支援經濟和紓解民困的措施(包括「保就業」計劃),動用共2,800億港元,相等於本地生產總值的10%,對經濟下行提供約五個百分點的緩衝作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亦宣布政府將推出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支援深受疫情重創的行業。然而,僱主即使得到「保就業」計劃的協助以保員工飯碗,但由於第三波疫情仍然嚴峻,加上無力繳交租金,他們將難以繼續營運。若眾多僱主因無法繳交租金或履行其他租約義務而結業及遣散員工,將無法達到推行「保就業」計劃保留職位的目的,亦無助經濟在疫情穩定後迅速復蘇。因此,行政長官昨天再次呼籲全港業主,為租戶伸出援手,例如減免租金及/或管理費、不要對未能按時繳交租金或履行其他租約義務的租戶採取行動(例如終止租約、執行重收權或向他們採取法律行動)。
 
  發言人指出:「香港經濟只能在疫情穩定後才能迅速復蘇,因此市民必須繼續同心抗疫,堅守社交距離,減少外出。我們亦呼籲市民與衞生防護中心合作,協助追查密切接觸者,並積極參與普及社區檢測計劃,找出無症狀感染者,盡快切斷社區傳播鏈,保障自己及家人(特別是長者)的健康。」
 
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