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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傳媒簡介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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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和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今日(八月十八日)下午就「保就業」計劃第二期的推行詳情舉行傳媒簡介會。「保就業」計劃代理人施道偉亦有出席。以下是羅致光博士的開場發言:
   
  大家都知道,我們將會推出「保就業」計劃第二期,所以在此首先交代第一期的情況,然後談第二期的安排。
   
  這張投影片溫故知新,「保就業」計劃的目標是希望僱主可以無需裁員;有了「保就業」計劃,可以幫助有機會被裁的僱員,保住自己的工作,這是非常重要的目標。接下來是第二期工資補貼,涉及今年九月至十一月。事實上,申請「保就業」計劃的僱主須有兩個基本承諾:第一,接受補貼期間不能裁員;及政府發放的工資補貼全數用於員工工資。
   
  今早特首在會見傳媒時提到,整個「保就業」計劃最重要之處:第一,(行政安排)一定要簡單,能很快發放資助。簡單而言,當僱主申請時,以比較簡易的方法盡快做;當然因為涉及的申請數量多,繁複程度不一,有些較簡單,當然可較快發放。我們亦希望在制度設計上能夠有所彈性。香港各行各業、不同僱主有不同情況,多不勝數,所以若要設計這項目要考慮不同情況的細節,則會相當複雜;所以要令制度設計靈活,同時適應不同行業的營運情況。
   
  整個設計其中一個重要之處就是「指定月份」,以計算領取的工資補貼。在此補充,過往數個月經常有朋友提到,因為「指定月份」由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這反映一個很重要之處。有人問,我們是否幫助最受(疫情)影響的行業和企業?實際上,設計「指定月份」的核心,譬如某僱主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的四個月期間情況最好,至三月時僱員已經大幅減少,這就反映其受影響的程度特別高。所以若它選擇去年十二月的僱員數目和有關薪酬以計算工資補貼,很大可能計算三月承諾(受薪)人手方面,我們補貼不止50%。初期公布的資料、也有傳媒提到,其承諾(受薪)的人數若逐個計算,可能領取的補貼遠遠超過9,000元。其實這正正是其設計,令一些可能最受影響的僱主揀選「指定月份」時,實際上「保就業」計劃可幫助他們更加多。當然若有一個行業、一間公司,由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也一樣,選哪個月也沒有分別,則正是整個「保就業」計劃計算僱員薪酬50%,上限9,000元,對其而言沒有分別;但剛才我說較受影響的僱主,實際上領取的補貼相對三月的情況不止工資的一半。大家看公布的數字,也會了解這個情況。
   
  簡單回顧第一期,「保就業」計劃於四月八日由特首宣布會推出這項工作。四月十八日,立法會批准有關撥款。五月十二日,將「保就業」計劃的初期想法優化:包括65歲或以上(有強積金戶口僱員的安排)、「行業計劃」的安排(專為建造業和飲食業設立)、(於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已開設「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一筆過7,500元的資助,以及把原訂今年一月至三月為「指定月份」,增加去年十二月的選項,因為有些行業的而且確在一月已經很受影響。
   
  截至昨日(八月十七日),我們已向99%合資格僱主/自僱人士發放補貼/資助,所以(投影片第十頁)介紹的數字主要涉及已獲批的申請,即99%合資格僱主。接獲的申請有168 799宗,已獲批的申請佔88%(148 500宗),有18 300宗不獲批(佔11%),餘下正處理的申請有1%,即1 790宗,我們會盡快處理。
   
  至於不獲批的原因,很多時僱主基本上沒有合資格的強積金戶口。我們在公布時提到,申請「保就業」計劃需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有已開設的戶口;當然若本來已開設但至三月三十一日已取消,則變成不合資格。有些僱主則於特首四月八日公布後才「急急腳」開設強積金戶口,或在四月一日或以後才開設,這些皆不合資格。有些僱主在申請時,「指定月份」的資料顯示工資是零,即其選擇月份的工資是零,當然計算工資補貼也是零。另有些申請重複,有些明顯未能提供完整及正確的資料,或根本公司已結業。
   
  這投影片(第十二頁)圖表告訴大家已獲批的148 500名僱主,若按公司僱員人數分類,大家看到最多的是僱員人數少於10人,即一般稱為微企,有超過120 000名僱主;中小企則為10至49名僱員。
   
  承諾受薪僱員人數方面,這圖表(第十三頁)看到微企的受薪僱員有約370 000人,不過較大型企業即500人或以上的企業實際上聘用的人相當多,有約558 000人。所以大家要留意,我們設立「保就業」計劃之初,有聲音指我們應主要集中幫助中小微企,甚至有人說不應幫大企業。然而,從這圖表可見,其聘用的人非常多。稍後圖表可清楚看到在此計劃的設計,實在大小企業也要幫。大企業往往聘用數以千計、甚至萬計僱員,一旦裁員,對整個就業市場的影響相當之大,因其聘用的人相當之多。這圖(第十四頁)則告訴大家已批工資補貼的分布情況,雖然微企佔最多,但因其聘用的人始終較少,其工資補貼相對不及大企業的工資補貼多。
   
  我介紹此表後會交給馮程淑儀介紹餘下的投影片。大家留意到,正如剛才幾幅圖顯示,從僱主數目而言,第一個紅圈所示共有97%(82%及15%)的僱主聘用少於50人,若以僱員計算,絕大部分均為中小微企。若看第二個紅圈所示(9%、19%及29%),承諾受薪僱員比例方面,50人或以上的企業,即較大型企業、不屬中小微企,佔約57%至58%,若四捨五入應為58%。簡單來說,雖然我們幫助的僱主絕大部分皆是中小微企,但若我們不幫助大企業,計劃可幫助的僱員實在不到一半,只有約42%。這顯示大家要明白香港勞工市場的生態,雖然絕大部分皆是中小微企,但大企業若不能保住就業,受影響的員工所佔的比例相當之高。
   
  接着時間交給馮程淑儀。
   
  (馮程淑儀介紹投影片第十六至三十三頁後)
   
  或許我在此作少許補充,因為今早特首在會見傳媒時提到少許這部分。要解釋這兩個安排(大型物業管理公司的額外承諾/兩大連鎖超市的額外承諾),背後有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就是在整個「保就業」計劃的設計,要簡單快捷處理(申請);但我們亦聽到社會上不少聲音提到,實際上在疫情下,不同行業、不同企業面對的影響皆不同,所以有人會問,是否有些行業我們不應給予補貼?或受影響較大的我們給多些?所以剛才我提到,計劃設計有關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作「指定月份」的選擇,可以達到一個目標:如果其受影響較大,從這設計上它得到的補貼比例會較高。但另一方面,我們要思考(若要衡量)個別行業究竟受疫情影響有多大,甚至是獲益,我們便要處理該十多萬名僱主的申請,檢視其營運情況。如果是這樣的話,基本上可能要從十多萬宗申請中處理有關資料,然後再去做的話,整個過程便要很長時間,不能達到整個「保就業」計劃要快、要簡單的目標。
   
  但我們知道有些(行業情況)實在太清楚,包括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和超市。因為我們很難劃一條線,究竟其受影響有多大;但這些(行業)太清楚,所以我們特別就這兩個社會上特別關注的部分提出這些要求,希望這兩個行業,即大型超市和大型物管能夠遵守。
   
  我們大概會如何做?如果他們申請第二期時,便會獲提醒我們所要求的地方,看看他們會如何做。譬如大家看看大型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他們要解釋究竟如何(將工資補貼)回饋業主,待我們滿意其提供的資料後,才會審批有關申請。同樣地,該兩間大型連鎖超市都會同樣做,如果他們申請的話,希望他們提交(有關計劃)。當然剛才馮程淑儀提到,若可以一早提交便更好,我們亦會問他們有關的部分。所以我們希望令到部分大家很清楚不太受(疫情)影響的行業,得到補貼後能夠回饋其他人,而這些人實際上亦可能受疫情影響,包括弱勢群體。我補充至此,交給馮程淑儀。
   
  (馮程淑儀介紹所有投影片後)
   
  我在此多說兩句然後讓大家提問。在整個推行第一期的經驗中,我們發現香港很多僱主甚至是僱員,對強積金計劃的掌握比較不足,包括一些個人以為自己已開設了自僱人士戶口,但實際上他只是某一間公司的僱員,便當自己是自僱人士申請一筆過7,500元資助。亦有另一個問題,我同時藉此機會呼籲,「保就業」計劃真的希望幫助僱主以幫助僱員,但過往的紀錄發現,很多僱主的供款不太依足法例,盡早提供有關資料。剛才馮程淑儀也提到,我們看六月、七月、八月的罰款計算方法,其中我們關心的是他們究竟有否支付工資。故如果沒有依足法例提供有關資料予其(強積金)受託人,或依足法例作強積金供款的話,便有機會被我們懲罰。雖然有人可能想遲幾個月才補回(供款),但這不符合法例要求,要依足法例做。所以若他不能夠提供有關資料,就六月和七月的補貼便有可能被我們罰款,我呼籲大家應依足法例做。以下時間交給大家提問。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3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