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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槓桿式外匯買賣仲裁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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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根據《證券及期貨(槓桿式外匯交易)(仲裁)規則》(第571F章),就槓桿式外匯買賣仲裁委員會作出委任。所有任命爲期三年,由二○二○年七月十七日至二○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新一屆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新委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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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珊(獲委任為主席)
陳少平(獲委任為副主席)
梁邦媛(獲委任為委員)
馮潔鳴(獲委任為委員)
 
再度委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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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德立(再度獲委任為委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七月九日)對上述任命表示歡迎,他說:「委員會成員均是金融服務或法律界別的資深人士。我們歡迎新委任成員的加入,並感謝再度獲委任的成員繼續支持委員會的工作。我們亦衷心感謝即將離任的藍玉權主席及張泰強委員在過去六年對委員會的貢獻。」
 
  委員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成立,對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進行槓桿式外匯交易的法團與客戶之間的爭議進行仲裁。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即日新聞